作者forcutie (暱稱可以吃嗎?)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材料費用之認列
時間Tue Jun 2 11:10:45 2015
各位大家好,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我們會計跟我們說,
如果我跟客戶購買材料,
在我們公司加工完,
再以我的賣價銷售給客戶,
(客戶都是同一個)
這樣就會計的角度來看,
我們所能認列的營業額,必須扣掉材料費;
例如我跟客戶用100元買料,
賣價為150元,不是認150,
而是只能認50作為營業額,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
因為對於這個問題一直很疑惑,
再請各位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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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chen4: 對! 你們公司只有賺加工費(50元的營業額) 06/02 11:25
→ tchen4: 當然還是要看雙方合約內容! 如果買的材料加工後,不一定要 06/02 11:26
→ tchen4: 賣回去給同一客戶(所有權風險已移轉),那就應該認150元 06/02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