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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應優先清償債務(應付稅捐,應付薪資)與完全擔保債務 何者較先清償呢?排表時,何者應列於第一位? 請大大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3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3303772.A.3CB.html
rex05172: 1四種稅 2擔保債權 3破產債權 4破產債務 06/03 12:17
rex05172: 最後兩個不知有沒有反了 總之第三個包含應付稅捐也就是 06/03 12:18
rex05172: 產前的負債 至於你的問題 就要看你的稅是什麼稅了 06/03 12:20
Sunnyrain4u: 我記得重整債務跟稅都放前面 之後才是債權 好像啦 06/03 14:51
Sunnyrain4u: 所以是 稅>費>十足擔保>部份擔保>無擔保>股東權益 06/03 14:52
rex05172: 地價稅 土增稅 房屋稅 法拍之營業稅 06/03 19:31
rex05172: 接下來 別除權之債券(抵押債權、質權) 06/03 19:32
rex05172: 再來財團債務/費用 這是破產財團成立後的支出前面說錯了 06/03 19:35
rex05172: 最後是破產債權 即財團成立前的稅捐,普通債權 06/03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