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pig (momo茱)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課業] 所得稅算一問
時間Thu Jun 4 09:59:35 2015
實務上現在遇到一個情況
該公司查定稅前淨利(1,000,000)
其中包括採權益法之投資損失(200,000)....投資國內營利事業
也就是有暫時性差異200,000
課稅所得額是(800,000)
那DTA應該是800,000*0.17=136,000...這是會計師看過的數字
但我認為DTA應該是800,000*0.17+200,000*0.17=170,000
也就是投資損失200,000也要額外算DTA
請問大家DTA應該是多少才是目前實務上的正確數字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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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hpk: 未來可用之虧損扣抵(DTA) 800,000*17% =136,000 06/04 12:43
→ Bhpk: 200,000 是永久性差異,且應該不是權益法所產生.... 06/04 12:44
→ Bhpk: 搞錯了...是權益法產生的投資損失沒問題 06/04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