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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臺北公司於14/1/1收購新竹公司的所有資產及負債。新竹公司分成甲、乙、丙三個營業單 位,均為現金產生單位,另有共用資產及商譽。14/12/31分攤給各營業單位的資產及各營 業單位的可回收金額如下: http://i.imgur.com/G0cL68y.jpg (請忽略我的筆跡) 【答案】: http://i.imgur.com/osG8Y4B.jpg 【想法】: 我只會甲部門 乙部門答案的算法看不懂 希望大家可以解釋給我聽 謝謝 【來源】:鄭丁旺博士 中級會計學12版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202.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3667396.A.276.html
WanRenFu: 總共產生140的減損(1040-900),存貨不分攤,商譽先分50 06/07 18:32
WanRenFu: 減損,剩下90分給建築、土地、設備、共用資產。 06/07 18:32
WanRenFu: 先說林老師做法: 06/07 18:32
WanRenFu: 又土地可單獨辨認可回收金額,故先分7減損,剩下83再一 06/07 18:32
WanRenFu: 比例分給建築50、設備12、共用資產21。 06/07 18:32
WanRenFu: 鄭老師的做法: 06/07 18:32
WanRenFu: 四項一起分攤,建築36、土地30、設備9、共用資產15,又 06/07 18:32
WanRenFu: 土地僅分攤7減損,剩下23在二次分攤給另外三項建築14、 06/07 18:32
WanRenFu: 設備3、共用資產6。將兩次分攤金額相加即可。 06/07 18:32
WanRenFu: 因為商譽完全分攤,故兩種作法答案一樣。 06/07 18:38
Munakoiso: 謝謝,我會了! 06/07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