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ccount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專業的會計大大們好, 小妹在家裡的小公司擔任財務, 由於我資質駑鈍,但又想把狀況給弄個清楚明白, 在此有關於累積盈虧的問題想向各位請教! 由於父親是在102年6月才承接這間公司當老闆, 最近會計師跟我提出,在民國86年以前的累積盈虧有300多萬, 他們要在今年(104年)六月開始分配這些盈虧給股東。 但問題來了,這些是帳面上的東西,若做了「分配盈餘」, 則事實上錢並沒有進股東的口袋, 但股東卻得負擔個人綜合所得稅,甚至還有二代健保(2% = $60,000)。 我向會計師詢問後得知,這些累積盈虧,由於民國86年以前尚未實施兩稅合一, 所以前老闆就讓這些盈虧都掛在帳上,沒有做分配。 而且若今年(104年)分配的話,現任負責人及股東繳的這筆二代健保, 也無法成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 所以想請問各位專業大大: 1.父親是102年才承接公司的,但累積盈虧明明是86年度以前的, 這筆盈虧的分配必須繳納的個人綜所稅跟二代健保, 都得由父親跟現任股東概括承受,而前老闆不需要負責嗎? 2.這筆86年度以前的累積盈虧分配,若繳二代健保, 為何不能成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呢? 3.若無法避免繳這筆二代健保,請問父親跟現任股東在盈餘分配需要注意甚麼, 才能讓繳稅的金額的傷害降到最小呢? 希望各位專業的大大們能為駑鈍的我解解惑, 衷心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16.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3993725.A.0E3.html
tchen4: 累積盈餘繼續掛帳上,不要做分配就好了 06/11 11:48
lamtiis: 不分配 06/11 12:25
BJAmi: 但繼續掛在帳上,不是總有一天也需要做分配嗎? 06/11 14:53
BJAmi: 若不分配盈餘,會需要加徵10%的稅嗎? 06/11 14:55
radishare: 加徵10%是94年後才有的耶..都在兩稅合一前的盈餘了 06/11 15:46
shinfe: 二代健保本來就不是可扣抵稅額,是繳綜所稅時的健保費列舉 06/11 15:46
shinfe: 扣除額。 06/11 15:46
radishare: 補充保費跟所得稅完全兩碼子事怎麼會想要計可扣抵稅額 06/11 15:47
shinfe: 綜所稅健保費列舉扣除額沒有扣除上限,可全數扣除。 06/11 15:47
radishare: 盈餘不要分配等哪天虧光或找個衰鬼接手就沒事了(無誤 06/11 15:51
parfait1984: 可不分配,但哪天公司要收起來就得全部分配 06/11 20:25
parfait1984: 86年以前沒實施兩稅合一,哪來的可扣抵稅額 06/11 20:26
BJAmi: 感謝各位的專業解釋,謝謝! 06/16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