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JAmi (阿蜜)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兩稅合一前的公司累積盈虧分配
時間Thu Jun 11 11:35:22 2015
各位專業的會計大大們好,
小妹在家裡的小公司擔任財務,
由於我資質駑鈍,但又想把狀況給弄個清楚明白,
在此有關於累積盈虧的問題想向各位請教!
由於父親是在102年6月才承接這間公司當老闆,
最近會計師跟我提出,在民國86年以前的累積盈虧有300多萬,
他們要在今年(104年)六月開始分配這些盈虧給股東。
但問題來了,這些是帳面上的東西,若做了「分配盈餘」,
則事實上錢並沒有進股東的口袋,
但股東卻得負擔個人綜合所得稅,甚至還有二代健保(2% = $60,000)。
我向會計師詢問後得知,這些累積盈虧,由於民國86年以前尚未實施兩稅合一,
所以前老闆就讓這些盈虧都掛在帳上,沒有做分配。
而且若今年(104年)分配的話,現任負責人及股東繳的這筆二代健保,
也無法成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
所以想請問各位專業大大:
1.父親是102年才承接公司的,但累積盈虧明明是86年度以前的,
這筆盈虧的分配必須繳納的個人綜所稅跟二代健保,
都得由父親跟現任股東概括承受,而前老闆不需要負責嗎?
2.這筆86年度以前的累積盈虧分配,若繳二代健保,
為何不能成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呢?
3.若無法避免繳這筆二代健保,請問父親跟現任股東在盈餘分配需要注意甚麼,
才能讓繳稅的金額的傷害降到最小呢?
希望各位專業的大大們能為駑鈍的我解解惑,
衷心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16.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3993725.A.0E3.html
推 tchen4: 累積盈餘繼續掛帳上,不要做分配就好了 06/11 11:48
推 lamtiis: 不分配 06/11 12:25
→ BJAmi: 但繼續掛在帳上,不是總有一天也需要做分配嗎? 06/11 14:53
→ BJAmi: 若不分配盈餘,會需要加徵10%的稅嗎? 06/11 14:55
推 radishare: 加徵10%是94年後才有的耶..都在兩稅合一前的盈餘了 06/11 15:46
→ shinfe: 二代健保本來就不是可扣抵稅額,是繳綜所稅時的健保費列舉 06/11 15:46
→ shinfe: 扣除額。 06/11 15:46
→ radishare: 補充保費跟所得稅完全兩碼子事怎麼會想要計可扣抵稅額 06/11 15:47
→ shinfe: 綜所稅健保費列舉扣除額沒有扣除上限,可全數扣除。 06/11 15:47
→ radishare: 盈餘不要分配等哪天虧光或找個衰鬼接手就沒事了(無誤 06/11 15:51
推 parfait1984: 可不分配,但哪天公司要收起來就得全部分配 06/11 20:25
→ parfait1984: 86年以前沒實施兩稅合一,哪來的可扣抵稅額 06/11 20:26
→ BJAmi: 感謝各位的專業解釋,謝謝! 06/16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