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ooas (咖啡廣場)》之銘言:
: 最近讀到合併每股盈餘之計算的部分
: 裡面寫到當子公司有潛在轉換母公司的證券在做計算EPIC的計算時需考慮持股比率
: 但當有交換公司債時若具稀釋作用則會使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
: 我的問題是 前者會因後者而調整持股比嗎? 還是用原先計算的持股比呢?
ex:
母自身淨利=50000
母普通股數=15000
子普通股數=10000
子認股權認購子公司股數按擬制發行法為2000股
母持有子股數=8000股
子調整後淨利=9000
子可轉換母公司證券之公司債利息5000,可轉換母公司股數2000股
計算如下:
子稀釋EPS=9000/(10000+2000)=0.75
合併稀釋EPS= 【50000+8000*0.75+5000*(8000/12000)】/【15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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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蕙真第七版本來用8000/10000,
勘誤中改成8000/(10000+2000)
不知你是不是要問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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