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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anpoan ( )》之銘言: : ※ 引述《qooas (咖啡廣場)》之銘言: : : 最近讀到合併每股盈餘之計算的部分 : : 裡面寫到當子公司有潛在轉換母公司的證券在做計算EPIC的計算時需考慮持股比率 : : 但當有交換公司債時若具稀釋作用則會使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 : : 我的問題是 前者會因後者而調整持股比嗎? 還是用原先計算的持股比呢? : ex: : 母自身淨利=50000 : 母普通股數=15000 : 子普通股數=10000 : 子認股權認購子公司股數按擬制發行法為2000股 : 母持有子股數=8000股 : 子調整後淨利=9000 : 子可轉換母公司證券之公司債利息5000,可轉換母公司股數2000股 : 計算如下: : 子稀釋EPS=9000/(10000+2000)=0.75 : 合併稀釋EPS= 【50000+8000*0.75+5000*(8000/12000)】/【15000+2000】 : ^^^^^^^^^^^^ : 林蕙真第七版本來用8000/10000, : 勘誤中改成8000/(10000+2000) : 不知你是不是要問這個議題?? 謝謝y大的回覆雖然這跟我問的有一點不同,但好像觀念類似 不過又多了一些疑問想做確認 1.因為子公司有潛在可轉換成子公司股票的認購權所以在計算節省之利息費用要從原本的 0.8=>0.667那假如在不具稀釋作用的情況下還要考慮進來嗎? 2.再來我的問題舉例大概是這樣 子普通股股數=10000股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90%股權 母公司有一可轉債可轉換成子公司2000股,可節省3000之利息費用 子公司有一可轉債可轉換成母公司2000股,可節省3000之利息費用 (假設都具稀釋作用) 母公司可轉債再轉成子公司股數後持股比例會從原本0.9下降至0.75 則在計算子公司轉成母公司2000股時持股比是用0.75還是用0.9 在合併EPS計算公式中(大概) 合併EPS=(控制權益淨利-子調整淨利*持股比+子稀釋EPS*母持有子股數+節省之利息費用* 持股比)/(母流通在外股數+轉換增加之股數) 從y大的回覆雖然不一樣但感覺應該是要用0.75吧?是所有跟持股比有關的都要用0.75嗎還 是前面子調整淨利*持股比的部分不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0.53.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8735233.A.18B.html ※ 編輯: qooas (140.120.53.41), 08/05/2015 08: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