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ccount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大大好, 我剛進一間新公司作會計,由於會計職位已空置3個月, 所以我現在是在查帳階段,但我現在面臨到專利權的問題 想請教大家,我的問題如下: 1.我們公司申請的專利權,其執行業務所得扣繳的10%是 我們公司付的但以前都沒入帳,這樣對嗎?分錄如下: 前會計: 我的想法: 預付費用 60,000 預付費用 66,000 銀行存款 60,000 代扣所得稅 6,000 銀行存款 60,000 6,000扣繳完全沒分錄 完全不知道這筆錢從哪 代扣所得稅 6,000 付的= = 現金 6,000 問題:我的想法是對的嗎?還是就照舊? 2.專利權現在申請到了(假設問題1答案是照舊)分錄是不是 無形資產-專利權 60,000 (然後每年攤提) 預付費用 60,000 那如果最後沒有申請到是不是就轉列專利支出當營業費用? 3.如果問題1答案是我的想法是對的,那我今年要做前期損益 調整把預付費用調到正確然後再轉列無形資產嗎? 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78.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9299896.A.D48.html
radishare: 嚴格講起來舊作法才對,當作扣繳發生在同時 08/11 21:51
papating: 連錢都還沒確定是從哪出的,確定是公司付的嗎?像會計師務 08/13 20:24
papating: 所其實會自行繳執行業務10% 08/1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