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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語特報第九版 P32 (95彰師會研) 信義公司於民國95年9月1日購買和平公司股票100,000股, 購買時每股市價64,手續費9120(計入原始成本)。 信義公司至95年底仍持有該股票,當時市價每股為70。 信義公司於96年4月1日以每股68賣出和平公司60,000股之 股票,手續費及交易稅共16,830 請問: 若信義公司將所持有之和平公司股票分類為『備供出售之 金融資產』,則信義公司95年之金融資產已實現損益,以 及96年之處分投資損益,分別為多少? 答案: 96年處分利益:(60000*68-16830)-(6409120*6/10)=217698 想請問的是為什麼是6409120*6/10? 95年底不是會評價調整成每股70*100000=7,000,000嗎? 麻煩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16.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40824003.A.A55.html
Boringlive: 95/12/31 未實現利益 590,880 ; 96/4/1 就該60,000股 08/29 13:39
Boringlive: 評價 未實現損失120,000 ; 原先的590,880中屬於60,000 08/29 13:40
Boringlive: 股的未實現利益為354,528; 故該60,000股處分利益為354 08/29 13:40
Boringlive: ,528-120,000-16,830=217,698 08/29 13:40
Boringlive: 因為100,000股中的60,000股 08/29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