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evna (yaevna)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時間Sun Sep 6 01:43:47 2015
發現郝強最新版中的例題與公報的釋例題目類似,
都是先增值後減損,之後又回升,但做法上似乎有些差異(
黃色及
藍色部分),
因此有點混亂,想請問大家的看法與意見。
<郝強課本例題>
大甲公司X1年初以$9,600,000購入一部機器,估計可用8年,無殘值,按直線法折舊。
於X3年底辦理資產重估價,
增值金額$500,000。X4年底由於機器使用方式發生變動,
對大甲公司產生不利影響,經評估該機器之
可回收金額為$4,560,000。
該公司採淨額
法紀錄資產重估價,且「其他權益-資產重估增值」係按折舊比例轉入保留
盈餘,另悉X6年底該資產之
可回收金額為$2,590,000,試作X1年~X7年所有分錄。
X4/12/31 X6/12/31
其他權益-資產重估增值 100,000 累計減損-機器 310,000
保留盈餘 100,000 減損迴轉利益
120,000
OCI-資產重估增值
190,000
OCI-資產重估增值
400,000
減損損失 240,000
*9,600,000 - 1,200,000*6 = 2,400,000
累計減損-機器 640,000
<35號公報釋例3、4>
德成公司於民國91年1月1日取得一部機器,取得成本$10,000,000,耐用年限7年,
殘值$1,250,000,該機器係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此機器曾於民國93年年底依法令規定辦理重估價,並因而產生
未實現重估增值$400,000,
且同時增加該機器帳面價值$400,000,但估計殘值維持不變。
民國94年12月31日該機器帳面價值為$5,300,000(成本$10,000,000加重估增值$400,000
後,減累計折舊$5,100,000),因評估其使用方式發生重大變動,預期將對企業產生不利之
影響, 且該機器
可回收金額為$4,550,000,則因該機器帳面價值超過其可回收金額,
故計算相關減損損失並作分錄如下:
94/12/31
未實現重估增值
400,000
減損損失 350,000
累計減損 750,000
該機器於民國95年12月31日之帳面價值為$3,450,000(成本$10,000,000加重估增值
$400,000後,減累計折舊$6,200,000 (註1)及累計減損損失$750,000),因評估其使用
方式發生重大變動,預期將對企業產生有利之影響,且該機器之
可回收金額為$3,800,000,
則因該機器可回收金額超過其帳面價值,故計算相關減損損失迴轉之金額並作分錄如下:
註1:折舊費用=【($10,000,000+$400,000-$5,100,000-$750,000)-$1,250,000】÷3
=$1,100,000。
故95年12月31日之累計折舊=$5,100,000+$1,100,000=$6,200,000。
減損損失迴轉金額=該機器可回收金額-該機器帳面價值
=$3,800,000-$3,450,000
=$350,000
機器按原購入成本
加計重估增值並減除五年累計折舊後之帳面價值
=$10,000,000+$400,000-($5,100,000+$1,350,000)
=$3,950,000
由於加計減損損失迴轉後之金額$3,800,000,並未大於機器
未認列減損損失但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帳面價值$3,950,000,故減損損失迴轉金額仍為$350,000。
95/12/31
累計減損 350,000
減損迴轉利益 350,000
<問題1> 黃色部分
郝強課本:
資產如曾辦理重估增值,則其減損損失應先沖減「
OCI-資產重估增值」,不足時再認列
「減損損失」。
35號公報第67段:
資產如已依法令規定辦理重估價,則其減損損失應先減少
業主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如有不足,方於損益表認列為損失。
請問郝強例題中,X4年底分錄為什麼只沖減OCI$400,000呢?
是因為$100,000已轉入保留盈餘嗎?
如果沒有轉入保留盈餘的話,是否沖減OCI的金額就是$500,000呢?
<問題2> 藍色部分
郝強課本:
如採重估價模式,
在「應有帳面金額」之內,應
先將減損損失迴轉,「應有帳面金額」以上
再認列「OCI-資產重估增值」。
36號公報第92段:
資產(商譽除外)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得超過
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價值。
36號公報第93段:
資產如已依法令規定辦理重估價者,則其減損損失之迴轉應就原減少業主權益項下之未實現
重估增值金額範圍內,轉回未實現重估增值。惟重估資產之減損損失若減少業主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仍有不足,且已於損益表認列為損失,則該
減損損失之迴轉應先就原認列為
損失之範圍內,於損益表認列為利益。
郝強例題中,X6年減損迴轉利益是以
*9,600,000 - 1,200,000*6 = 2,400,000為準,
是
原有成本減原累計折舊。
但公報中,95年減損迴轉利益是以機器
按原購入成本
加計重估增值並減除五年累計折舊後之帳面價值
=$10,000,000+$400,000-($5,100,000+$1,350,000)
=$3,950,000
為什麼這兩者的做法不一樣呢?
想了很久還是沒有頭緒,問題有點長,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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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vol6sim: 問題ㄧ跟問題二都有鄭老師和林老師不同的做法 09/06 11:44
→ yaevna: 有看到郝強題庫中有跟公報釋例幾乎一樣的題目,但他的做法 09/06 12:56
→ yaevna: 和公報是相同的,而不是像他課本裡現在的做法,不知是有哪 09/06 12:57
→ yaevna: 裡我搞錯了,還是他的做法錯了呢? 09/06 12:57
推 vol6sim: 已私訊了! 09/0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