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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大陸的公司習慣"不開發票" 造成大陸在稅務上的勾稽似乎不以發票當作主要勾稽對象, 請問要如何勾稽大陸公司的營所稅收入及增值稅? 又,在沒有開發票的情況下,收入的相對方"應收帳款" 要如何勾稽帳上是否有無漏列?(收入及AR皆漏列,業務自行收現金回來 很可能造成挪用資產舞弊.......) 麻煩知道的大大指導,謝謝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66.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50054977.A.9CD.html
kirovgreat: 都沒開發票了增值稅去哪勾呀 收入審計而言發票不重要 12/1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