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ccount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版友大家好,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104年7~8月的時候高鐵宣布要贖回特別股並支付積欠股息, 如果某公司持有高鐵特別股,並在104年贖回全數特別股, 因為高鐵是105年1月才支付積欠股息,故104年底先做一個應收利息, 請問貸方應該要算是"利息收入"還是"股利收入"? 另外此種特別股的股息是否也符合所得稅法42條免課稅,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6.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58374909.A.4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