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h82968 (ssdct)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一題會計學
時間Fri Jun 24 10:19:44 2016
富達公司x5年7月1日以$3,000,000取得一部機器,估計耐用年限2年,無殘值,採直線
法提列折舊。該機器於X5年12月31日之可回收金額為2,100,000。X6年3月31日核准出售
該機器之計畫,並符合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條件,依IAS36之規定衡量該機器之
使用價值為1,600,000,淨公允價值為1,500,000,重分類為待出售後,應再依IFRS5之
規定認列相關減損損失。
X6年12月31日因經營策略變動,該機器不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條件,當時
可回收金額為500,000。
試作X5/12/31起之相關分錄。
我的問題:
X6/12/31 機器 3,000,000
累計減損-待出售機器設備 375,000
減損損失 1,000,000
待出售機器設備 1,875,000
累計折舊-機器 2,250,000
累計減損-機器 250,000
我想請問「減損損失的1,000,000」和「累計減損-機器的250,000」是怎麼算出來的??
謝謝你們!!!麻煩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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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olH2O: 取消分類待出售後的機器設備不是用淨額入帳即可?(不保留 06/24 13:28
→ CoolH2O: 累計折舊&累計減損) 06/24 13:29
→ CoolH2O: 若未分類為待出售設備則X6/12/31應有餘額750,000>可回收 06/24 13:34
→ CoolH2O: 金額500,000故機器以500,000入帳 06/24 13:36
→ CoolH2O: X重分類損失=1,500,000-500,000=1,000,000 06/24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