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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在本版發文 已爬過板規 如有違反板規 麻煩告知小弟 謝謝! 小弟有個朋友一個月前剛進了一家中型事務所 面試的時候老闆開給她的條件是"薪水"26,000 加班費另計(無上限) 並在到職後約一周拿到公司給的類似公司規章的合約書(綁兩年) 裡面提到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以"底薪"計算 但她8月拿到薪資條時卻長這樣 本薪15.1k 全勤2k 津貼3k 業務獎金4k 伙食費2.4k 加班2,281 勞保480 健保338 然後加班費是以本薪計 也就是 15.1k-0.5k / 30 / 8 * 1.5 = 91.25/小時 (這家的基數給1.5) (會減掉0.5k是因為發薪前兩天老闆說給她加薪500, 但並不計入7月加班費計算) 問題來了 朋友覺得在面試時老闆並沒有就這部份做說明 她犧牲假日時間加班換來的卻是每小時91.25元的廉價薪資 她感到非常不解 所以這邊想請問大家 這樣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是"合法"的嗎? P.S 其實朋友對這間公司的其他部份都非常滿意 包括加班費基數是乘1.5這點 但看到加班費這樣計算 總覺得不太對 所以托我發文跟大家請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22.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70576577.A.89C.html
rex05172: 吉他 08/07 21:43
所以是非法的意思?
rex05172: 勞基法的薪資是經常性薪資,如果津貼不是每個月都拿的 08/07 21:50
rex05172: 到那就用本薪沒錯,但如果經常性薪資是本薪低話又比基 08/07 21:50
rex05172: 本薪資低,一定違法吧,而且有薪資條,罪證確鑿,建議可 08/07 21:50
rex05172: 以轉salary版,上面高手很多。 08/07 21:50
rex05172: 另外綁約沒付簽約金是沒有效力的 08/07 21:53
所以rex大的意思是不管怎樣計算都是非法的囉? 加班費應該用經常性薪資計算 26k或者24k(24k是扣掉全勤) 又如果經常性薪資只有本薪 15.1k已低於基本薪資 等於還是違法 ※ 編輯: bombomtom (220.136.222.107), 08/07/2016 21:59:57
tchen4: 絕對違法啦 08/09 14:11
lovehan: 15000大概是血汗工廠作業員的底薪 08/10 13:11
bearscrazier: 那請假有依這個薪資扣薪嗎?無言 08/14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