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kuei (倔強的洋蔥)
看板Accounting
標題[請益] 薪資扣繳問題?
時間Tue May 9 09:29:33 2017
請問第一次接觸到會計這工作
想請問發薪水時忘記代扣所得稅,
可否下個月薪水補扣?
帳要如何計?
151 -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請問投保是四萬二
加其他主管專業伙食交通跟加班費再扣勞健保總共七萬四-七萬五上下
151表上的『給付所得總額』應該是未扣掉勞健保的金額下去算嗎?
(使用按扣繳稅額表扣繳)
3月薪資4月5日發
4月薪資5月5日發
二個月都沒有扣到
可以6月發一起補扣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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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rtan: 假設你匯薪資時沒扣到 也還沒繳款給國稅局的話... 05/10 00:02
→ urtan: 5/10剛好是4/5發的代扣薪資繳納的最後一天XD 05/10 00:03
→ urtan: 先把該繳給國稅局的繳一繳,多給員工的再扣回來就好了 05/10 00:04
→ urtan: 當然禮貌上應該要知會該員工有這個情況 05/10 00:05
推 urtan: 伙食費2400以下免稅 加班費也有免稅請參考勞基法 05/10 00:12
→ urtan: 被代扣的勞健保雖然員工拿不到但也是應稅的 05/1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