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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第一次接觸到會計這工作 想請問發薪水時忘記代扣所得稅, 可否下個月薪水補扣? 帳要如何計? 151 -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請問投保是四萬二 加其他主管專業伙食交通跟加班費再扣勞健保總共七萬四-七萬五上下 151表上的『給付所得總額』應該是未扣掉勞健保的金額下去算嗎? (使用按扣繳稅額表扣繳) 3月薪資4月5日發 4月薪資5月5日發 二個月都沒有扣到 可以6月發一起補扣嗎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192.85.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94293375.A.FE8.html
urtan: 假設你匯薪資時沒扣到 也還沒繳款給國稅局的話... 05/10 00:02
urtan: 5/10剛好是4/5發的代扣薪資繳納的最後一天XD 05/10 00:03
urtan: 先把該繳給國稅局的繳一繳,多給員工的再扣回來就好了 05/10 00:04
urtan: 當然禮貌上應該要知會該員工有這個情況 05/10 00:05
urtan: 伙食費2400以下免稅 加班費也有免稅請參考勞基法 05/10 00:12
urtan: 被代扣的勞健保雖然員工拿不到但也是應稅的 05/1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