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ccount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黃老師 ?文 有提供政會申訴之範本,參考看看 1.考選大網備註第二點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 一致規定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公布者為準, 考生根本不會知道舊單位會計會在考試範圍。 2.主計處網站在發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 致規定(104.12.29主會發字第1040500799號函發布, 自105年度起實施)後,亦把舊單位會計制度移除, 考生根本無從準備,亦認為不在考試範圍. 綜上,本次高考會計人員政府會計第二大題考舊制應予送分 ,以免罔顧考生權益. 大家團結力量較大,有申訴才有機會, 即使沒有機會,或許也能造福後人~ 他說太不顯眼了....所以重PO..... 話說你們會想申訴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21.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99856853.A.D6A.html
a10141013: 沒用 去年就考舊的被幹 今年死性不改 07/12 19:04
home963a: 是照著老師那樣寫就可以嗎Q 07/12 20:49
allenhsu222: 該申訴 要不然根本圖利重考生吧 07/12 21:01
CCULBJ: 就算沒用,還是要申訴靠北一下 07/12 21:56
m82137: 已 照上面申訴QQ 07/13 01:05
pukate: 已申訴 07/13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