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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版大 公司之應付股利,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者,視同給付, 股東應依法課徵所得稅,無轉列其他收入規定之適用 我想請問的是,公司尚未給付股利給我們 為何股東要被課徵所得稅 股東沒拿到股利就要被課稅?? 在看稅法的時候,對於這條真的是滿臉問號 還請高手能提點一二 謝謝大家...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105.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511637197.A.573.html
littlesnight: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11/26 03:35
littlesnight: 防止盈餘你全部丟到股利但實際沒發 11/26 03:35
littlesnight: (以是純屬瞎猜 11/26 03:35
estalluvia: 搶劫是不需要理由的....XD 11/26 09:04
estalluvia: 覺得是方便勾稽,隔年報稅時一個認營業所得一個認其他 11/26 09:11
estalluvia: 收入,兩個剛好互勾 11/26 09:11
estalluvia: 股東沒拿到$,一就視為股東和公司間的家務事(稅局覺 11/26 09:14
estalluvia: 得不關我的事) 11/26 09:14
ji394coco: 如果盈餘已分配加徵不到10%,然後掛在應付股利,股東又 11/26 10:27
ji394coco: 不用認列所得,這樣未分配加徵純粹就是擺設用稅率了。 11/26 10:27
ji394coco: 建議可以當作兩邊至少有一邊要課到稅會比較好記憶(個 11/26 10:27
ji394coco: 人淺見) 11/26 10:27
Gobert: 以前施敏課上說法是大股東會跳腳 施壓公司趕快發 11/26 11:37
bntimlin: 沒那麼複雜,單純就強制規定股利所得分配時歸屬於當年度 11/26 12:30
bntimlin: 自己算期間,6/30前股東常會要決議是否分配前一年度盈餘 11/26 12:31
bntimlin: 所以往後推6個月,最晚12/31前要發出去,避免操弄而以 11/26 12:32
bntimlin: 說真的要轉列其他收入,如果企業有賺錢,國稅還倒賺7% 11/26 12:33
bntimlin: 這條還算合理了,真正不合理的法規金融市場才一堆 11/26 12:34
bntimlin: 再進一步講,小股東例外,大股東本來就有能力影響公司 11/26 12:36
bntimlin: 已經決議分派的盈餘又不發,很明顯是自己刻意操弄 11/26 12:37
bntimlin: 台灣稅法最常幹的事情就是補漏洞,每條法條用意都很明確 11/26 12:43
bntimlin: 資方也不是笨蛋,不合理也沒那麼容易過 11/26 12:44
kent189: 106年1月1號後之財務報表,股東逾時未領之股利,應認列 11/26 15:24
kent189: 為資本公積 11/26 15:24
alvn: 謝謝大家解惑...感恩^^ 11/27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