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mikolu0913: 用應計基礎阿?而且有張叫薪資調節表11/23 15:34
推 gogohorse: 可以請教稅法哪邊說不行嗎?11/23 16:17
因為被財務經理陰了
當下的場合無法反駁和質疑
沒追問
→ parfait1984: 沒違法啊,會計就做期末估計變動就好(加班費26以後11/23 16:18
→ parfait1984: 到12月底),人資就做他的薪酬計算,怎麼活用規定是11/23 16:18
→ parfait1984: 看人的腦袋,切勿被制式化的綁死應變的能力11/23 16:18
如果能遇到像您這樣靈活的財務有多好
→ ludwickfan: 沒違法 以前待的公司是上市公司 就這樣做了11/23 20:1
對呀我問很多人都這樣!
推 a4107w: 絕對沒有違法,是你們公司會計想好做事所以不要啦XD11/23 20:21
我也覺得
且公務員的薪資是當月1日發當月1日~月底
當月發生之考勤計算都會於次月薪資算
照他這樣說的話
公務員不就帶頭違法了嗎
被引導的我們像要賣公司一樣
這口氣很難吞
才來請教大家意見
※ 編輯: funnyway (36.233.84.94), 11/23/2018 22:57:16
推 h08094493333: 可能財務誤會你的意思了,以為你要把記帳方式改為現 11/24 06:43
→ h08094493333: 金基礎(即付現才算發生費用),雖然這樣做可以透過薪 11/24 06:43
→ h08094493333: 資調節表調回應該有的費用,報稅時不會有什麼問題, 11/24 06:43
→ h08094493333: 但是處理過程真的很麻煩 11/24 06:43
請問是否和年終獎金的方式差不多???
只是薪資要每個月處理
還是一樣只有十二月需要暫估?
※ 編輯: funnyway (211.23.116.145), 11/26/2018 10:16:57
→ s870622: 如果採應計基礎是覺得沒有違反稅法啦 11/28 15:41
推 NeGe56: 半瓶水響叮噹。 應計基礎、會調節就沒問題。 12/01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