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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收到票據30,000,期間三個月,到期利息450 5/18向銀行貼現,貼現所得30,247,貼現息203 5/18的分錄,課本這樣寫 1.淨額法 現金 30,247 應收票據 30,000 利息收入 247 2.總額法 現金 30,247 利息費用 203 應收票據 30,000 利息收入 450 3.損益法 應收利息 300 利息收入 300 現金 30,247 貼現損失 53 應收票據 30,000 利息收入 300 我覺得方法3下方 貸記利息收入很奇怪,應該是貸記應收利息? 不然利息收入會變成600,而應收利息300要怎麼沖掉? 另外方法1、2是不是只能用在期內?比如說半年或一年才結一次帳 我以為每個月底都要做帳,這樣的話,3月底、4月底不是都要認列利息? 借應收利息,貸利息收入,本題票據利率是6%,所以3月底金額是 30,000*6%/12月/30日*(30-18)日=60 4月底金額150 如果沒有貼現,6/18收現,分錄應該如下? (如果6/18銀行沒開,日期可能記在6/19或6/20?) 現金 30,450 應收票據 30,000 應收利息 360 利息收入 90 這問題真的很菜,但這課本寫得很簡陋,連年底備抵呆帳怎麼回轉都沒寫 有沒有推薦給新手自學的用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56.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566964128.A.DD4.html
wennythepooh: 你3沒說錯,貸應收利息沖300 08/28 12:20
再幫我看看別的有沒有錯?剛剛才發現3月底利息算錯了 ※ 編輯: hisct (1.173.186.117 臺灣), 08/28/2019 20: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