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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碰到個問題,我猜是很簡單的問題 但我的腦袋真的卡住了,希望有善心人士點我一下 我翻了幾本中會課本,沒有一本課本有寫詳細怎麼處理 在短期員工福利裡 有未休完的帶薪特休假可延至下個年度 所以我們在年底做以下分錄 薪資費用(費用) XXXX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負債) XXXX 在隔年員工實際休假時,再沖銷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負債科目) 我可以想像的到 (1)如果員工特休換錢,可以做以下分錄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負債) XXXX 現金 XXXX 但(2)如果員工實際放特休假,那我貸方要放什麼科目來沖銷這負債(員工福利負債準備)? 那(3)假設員工離職放棄特休,那要怎麼做分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60.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614251951.A.3C9.html
g147573 : 實際放特休或離職時應不用做分錄,待月結或季結或年 02/25 21:38
g147573 : 結時一次調整即可。 02/25 21:38
yang20141225: 可累積帶薪假在使用的時候貸方一樣做現金或應付薪資 02/25 23:29
yang20141225: ,如認列負債準備年度與實際使用年度間薪資費率有變 02/25 23:29
yang20141225: 動,差額做薪資支出或薪資費用。 02/25 23:29
yang20141225: 離職部分視公司規定可累積休假是既得或非既得,按文 02/25 23:33
yang20141225: 述公司有不休假獎金制度,應該可以視為既得,離職時 02/25 23:33
yang20141225: 應可以兌換成現金,一樣貸方做現金。 02/25 23:33
MouPigBat : 感謝惹 02/2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