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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英文板名: nCovPicket 申訴人: szdxc17 申訴對象:swattw 申訴的處分之事由、內容(事發經過):swattw公告文惡意針對 請妥善修飾公告內容 公告文如下 #1X49zier (nCoVPicket) 向原處分板主具明理由並異議之證明: https://imgur.com/cjCNGcW https://imgur.com/ClZ4VDL 不服之理由: 該公告幾乎全數針對我來, 然除"檢舉文中要脅板主群的判斷" 我坦然接受指控外, 其他非為事實, 一一澄清如下 "szdxc17使用者以鑽文字漏洞、扭曲本人或其他板主之發言" 1. 我從未在公開版面以"鑽文字漏洞,扭曲"Bignana版主的發言過 若有, 請提出證據 2. 我從未在公開版面以"鑽文字漏洞,扭曲"swattw版主的發言過 若有, 請提出證據 3. 我與Bignana版主的站內信溝通皆為申訴案例, 且業已結案 當中未聞Bignana版主對我言詞有任何指教, 且時日已久, 若我有對Bignana版主有公告內容的行為, 我應該不會申訴解桶成功 4. 此公告明顯衝著我與swattw版主的站內信討論檢舉版中出現簡體字的案例 站內信截圖如下,其中: a.我在第三封站內信開頭即寫"可以順便請版主說明以後狀況, 能否在公開版面討論" 顯見我有詢問過版主是否該在檢舉版討論,並非要刻意隱藏私下討論 為何s版主故意忽略站內信,在公告中寫上 "真的有必要,應該要在檢舉板提出建議,讓全體板友討論。" 來影射我有不當行為? b.我在之後一連回三封站內信, 然而第三封信即向版主道歉,請他忽略前兩封 顯見我尊重版主不願造成其困擾,且最後一封為7/30,距離今日已有10天之久 表示我對此案並未追根究柢, 為何版主刻意在公告下寫"一直反覆提出異議?" c.整串站內信一言以蔽之就是"對簡體文的爭論",swattw身為版主, 若他認定我的話不足採信或不願討論,大可比照Bignana版主回覆"此案已無轉圜" 請問swattw是憑甚麼以公告直接主張我"鑽文字漏洞, 扭曲事實?" *該公告影射我有基於非正當目的之大量或惡意檢舉 1. 我不知道為何爭論簡體字的定義與"非正當目的之大量或惡意檢舉"的關聯? 我就因為該檢舉案例中的文字被他人糾正過, 為何我不能提出質疑? 2. 我在檢舉版檢舉入桶的也有3位以上, 都經版主判定過,"惡意"的指控來自哪裡? 3. 我在檢舉版現在檢舉文未超過20篇, 多數集中在7月及8月,8月目前為10篇 檢舉版光其他使用者如test23786在8月也有8篇, 更誇張的也有erty目前共113篇 請問指控我大量檢舉的"定義"是甚麼 4. 我在昨天針對同篇文章檢舉四篇中, 其中一篇直接稱我是鬥雞", 另幾位形容為 "陰陽怪氣的人" "因為中國吃鍋貼而崩潰" , 只不過都被版主判定未違規 如果我被稱為鬥雞被視為"非正當目的", 請問怎樣才叫正當目的?" 5. 你要增添檢舉的限制, 請針對"所有使用者", 而非在前面寫上我的名字 再寫"故公告如下云云", 而在尾端又寫"其他使用者" 等 這只讓我感到你以個人好惡凌駕版主專業之上 所附證據: 與swattw版主的站內信討論截圖如下 https://imgur.com/Nqz7ogh https://imgur.com/aI8Eg3Q https://imgur.com/wE5bTiq https://imgur.com/RrlQTxc https://imgur.com/3VbY8U5 https://imgur.com/ReJMx7M 該案例文章代碼 #1X0tvYua (nCoVPicket) -- 32m※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5.225.102.6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Service/M.1628518037.A.624.html ※ 編輯: szdxc17 (101.10.5.45 臺灣), 08/09/2021 22:22:36 ※ 編輯: szdxc17 (101.10.5.45 臺灣), 08/09/2021 22:23:53 ※ 編輯: szdxc17 (101.10.5.45 臺灣), 08/09/2021 22:26:12 ※ 編輯: szdxc17 (165.225.102.64 美國), 08/09/2021 22: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