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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我處理完先前1-4板規修訂之後 很順手地以同一條板規處置了juhyun的發文 並給予20天的水桶處分 (詳情可見 4/24 MrsPenguin □ [公告] 水桶公告:juhyun) 經底下板友推文與juhyun來信詢問之後 發覺板規1-4的確不適用此次的情況 板規1-4內容為 1-4 相同內容之文章須於14天後始能再次發文,避免洗板。 其他類文章如有特殊規範從其規範。 *包含板上已有同一情報(相同時間、地點之同一特賣)之情形。 juhyun雖然發文貼數已經超過14天 但因為該文屬「店家分享文」 店家分享文特殊規範須從其規範 根據板規5-3規定 5-3 同一店家每月僅得發表一篇文章,以免洗板。 juhyun的文章發文天數並沒有間隔一個月 所以違反的是板規5-3 而非板規1-4 違反板規5-3的罰則會比1-4還要嚴重 但因為此次處置我有疏失在先 所以僅將水桶理由變更為板規5-3 但水桶天數則維持不變 對於這次的疏忽與造成的困擾 我感到非常抱歉 也感謝提醒的板友和常常被我騷擾以請教板務的桑尼板主 MrsPengu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7.48.5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587751461.A.5BF.html ※ 編輯: MrsPenguin (24.7.48.59 美國), 04/25/2020 02:04:44 ※ 編輯: MrsPenguin (24.7.48.59 美國), 04/25/2020 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