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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各位的討論, 想起曾經看過的一篇文章: 學術論文的作者掛名問題,在國內學術界是常見的糾紛根源。我在美國時曾經很欣賞一位 同事對自己的名字該不該上一篇論文的作者名字之列的取決標準。她認為如果自己沒本事 根據論文裡的數據做一公開的學術演講,甚至講後有人提問時能對答如流,解決發問人的 疑慮,她就不會同意空掛自己的名字來增加履歷裡的論文篇數。 以上文字, 出自於黃崑巖, 給青年學生的十封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5.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26764414.A.941.html
ggg12345: 推!NSC或MOE應該給得論文大獎的作者們舉辦公開演講,普及 03/19 19:41
blence: 這種說法大概沒有跨領域合作的可能,而且碩士生自然被犧牲 03/19 20:13
blence: 又如台大化學大四生那篇Science,有玻璃工匠掛名 03/19 20:16
purplepenis: 玻璃工匠本來就不應該掛... 03/19 22:55
expiate: 我覺得只要自己負責的部分可以回答就可以了 03/19 23:18
Narcissuss: 那是當上教授的人可以 沒當上的要拼命掛 03/20 00:11
caseypie: 科科 03/20 00:11
FSGuitar: 我比較同意五樓 03/20 00:28
jabari: 同意樓上 應該就照貢獻部份描述就夠了 要挑剔怎樣都能挑 03/20 05:45
saltlake: 學術論文作者的要求是提供該文的學術貢獻 職業不是問題 03/20 08:38
saltlake: 呆伯特漫畫裡面的神祕清潔工有本事也可以掛 但被質疑的 03/20 08:38
saltlake: 時候要自己有本事獨立辯護自己對該文的學術貢獻 03/20 08:39
mzac1b: 比較贊同五樓 03/20 13:13
WinnieDad: 我也同意五樓,不然為什麼第一和通訊作者的credit較高 03/20 14:02
WinnieDad: ?作者群上每個人都有清楚的分工貢獻是重點。 03/20 14:02
Epsilon: 我的看法介於5樓跟原po之間,你自己負責的部份當然要知之 03/20 14:10
Epsilon: 甚詳,但對文章中其它部份要是一問三不知也太誇張,還是 03/20 14:10
Epsilon: 要瞭解到一定程度才行。不然其它部份出大錯上新聞,然後 03/20 14:11
Epsilon: 撇清說"那部份不是我做的,不關我的事"這樣鐵定是走到哪 03/20 14:11
Epsilon: 都被鞭吧。 03/20 14:11
boblu: 較贊成五樓+1 03/20 16:23
boblu: 玻璃工匠該不該掛 要看狀況 如果他只是照設計圖製作 03/20 16:23
boblu: 就真的不該 但如果他是理解研究需要後設計製作所需設備 03/20 16:24
boblu: 當然應該 03/20 16:24
uka123ily: 學術倫理有在切割的? 03/20 18:46
uka123ily: 任ㄧ作者皆須為全文研究負責 03/20 18:47
uka123ily: 不是你做的也不能免責 03/20 18:48
carpfish: 樓上你在說甚麼?現在討論的是工作分配, 不是學術倫理吧? 03/20 20:44
uka123ily: 你才搞不懂啊 03/20 22:28
uka123ily: 只要掛著就有義務了解全文。不然就不該掛名。 03/20 22:30
crd: 贊同u大,論文出問題掛名一同負責,對其他作者貢獻也須深入了解 03/20 23:29
crd: 但國內環境不掛名貢獻歸零,愛算論文數,好事變壞事,壞事成好事 03/20 23:37
crd: 國外的經驗是學生臨時不能上台,老師必須有本事上台且回答無礙 03/21 00:01
blence: u兄每次都把自己的領域套在別人身上,所以也沒寫過要註明 03/21 00:22
blence: author contribution的文章 03/21 00:23
blence: 掛名的目的是呈現對文章具實質供獻,而非誰能了解全文 03/21 00:26
blence: 畢竟不具實質供獻,卻能了解全文的人,是不該掛名的 03/21 00:29
blence: 這類例子很多,愛搶掛名的多數都事後了解內容,卻沒有過幫助 03/21 00:34
jabari: crd的例子..是該老師通訊? 還是只是放中間就得代講? 03/21 00:34
jabari: 同意blence大 作者貢獻那區寫了什麼 就表示參與了多少 03/21 00:35
jabari: 掛名的在投稿時 一作應該很頭痛要編什麼貢獻度給他 03/21 00:36
boblu: 更何況 了解全文 跟 能為全文負責 是兩回事 03/21 10:34
boblu: u大或許沒寫過要加註 author contribution 的文章 這可理解 03/21 10:34
boblu: 但難道寫過的都是連通訊作者都沒有的文章膩? 03/21 10:35
boblu: 通訊作者就是為整篇文章負最終責任的那個人啊 03/21 10:37
boblu: 或說第一作者也有此責任 其他的 就是有具體智性的貢獻 03/21 10:38
mzac1b: 大多出事的大老闆 就是了解全文 03/21 11:18
mzac1b: 卻沒了解data生流程管理的重要 03/21 11:19
uka123ily: 貢獻跟責任義務是兩件事好嗎 03/21 16:07
mzac1b: 說真的 只是掛著 卻要了解全文 有點誇張 03/21 16:25
mzac1b: 有的領域或題目非常複雜 若有人找我幫忙某一部分 03/21 16:26
mzac1b: 我卻要去了解全部 那我就不想幫了 03/21 16:27
mzac1b: 更何況再去了解各項是否合乎邏輯 data控管是否得宜 03/21 16:52
mzac1b: 文章概念與當今潮流異同如何等等... 全盤了解太難了 03/21 16:54
yuasa: 我覺得照這樣要求大概就不會有跨領域合作了,怎麼可能完全 03/21 19:37
yuasa: 了解別人的專業呢?要是我都會的話我自己上就好了幹嘛跟別人 03/21 19:38
yuasa: share credits 03/21 19:38
ggg12345: 小鄧告柴契爾主權問題不能談判,文章智財是私有財產權,權 03/21 19:56
ggg12345: 與責要相符,是相對應的.不是兩件事,抓子辦人時,分割成二 03/21 20:01
ggg12345: 主權不能談判就是我有槍桿子,主權不是個體財產,不能分割 03/21 20:27
ggg12345: 歷史上領土主權都能分割,只要槍桿子夠硬.論文主權靠啥? 03/21 20:38
uka123ily: 全文是不用到精熟,但要說其他都不知就很扯。 03/21 22:21
uka123ily: 這個也要看你跟合作的人是否有互信機制。 03/21 22:21
uka123ily: 對外來說,反正所有作者都要承擔。 內部不關讀者的事。 03/21 22:22
uka123ily: 一般的同儕只要求要有可信賴符合社群規範的研究成果。 03/21 22:24
uka123ily: 沒有人有時間去仔細查證誰要為此負責。 03/21 22:24
caseypie: 台灣確實沒啥跨領域合作,由此文與許多推文可見其緣由 03/22 04:35
ggg12345: 這是主官負全責,好處主者通吃,壞處奴者扛的主奴私財權觀 03/22 08:39
ggg12345: 也是皇帝貴族的封建遺孽.抓趴仔靠獨裁槍桿賴以為生思惟! 03/22 08:48
Narcissuss: 細菌會孳生 也是環境剛好適合麻~ 03/22 11:36
Narcissuss: 業界會賺錢也不是沒有原因 一樣是博士主管都會跳下來 03/22 11:37
Narcissuss: 學界呢? 你data弄好沒 計畫寫好沒 投影片改好沒 03/22 11:38
Narcissuss: 發了大的就搶功勞 沒掛到之後就不支援設備 好現實 03/22 11:39
guare: uka講的是種反諷的說法吧 03/22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