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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以專利取代論文 北醫大設生醫產研博士學程
時間Tue Mar 24 08:01:0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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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專利取代論文 北醫大設生醫產研博士學程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 陳國維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5年1月22日 下午6:21
為縮短產學落差,台北醫學大學開辦「生技醫療產業研發博士學位學程」,採碩、博士
一貫修業方式,學生最快5年就可取得碩士和博士學位,並能以專利或技術報告取代研
究論文。
台北醫學大學從這個學年度起開辦「1+2+2」的生技醫療產業研發博士學位學程,藥學
院院長吳介信表示,學生第一年在校接受碩士基礎教育,中間2年研修產業核心及專業
領域課程,最後2年則走入產業進行專題研究,並能用專利或技術報告取代研究論文,
畢業後可直接到業界服務。吳介信說:『(原音)碩士班的第一年的時候,他就可以知
道說他在產業的需求在哪邊,但是我們必須要考慮到他基本的專業訓練,所以在進入
到博士班的時候,他還有2年的基礎課程必須在學校完成,完成之後,最後2年是在產
業界端,來跟產業界做互動。』
北醫大校長閻雲指出,這個5年一貫的博士學位學程突破制式教學框架,不僅可促進產
業晉用高階人才,也能活化產業環境。這學年已招收3名學生,這3人最快在民國108年
取得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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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協助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臺教高(二)字第1030113545B號 令發布(103.08.14)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大學提升博士培育學用合一,建立論文研究由大學
與產業界共同指導,並爭取企業或法人研究經費,共同培育博士務實致用研發能力,特
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包括技職校院,以下簡稱學校),?包括空中大學及
軍警校院。
三、大學校院產學合作培育研發菁英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執行重點:學校得依特色及
區域重點產業,擇定優勢或重點產業研發領域,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一) 全部博士學位學程名額:採「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方式」辦理,以碩士修課一年
後逕讀博士,博士第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
並完成論文,共計五年完成博士學位。
(二) 部分博士學位學程名額:一百零三學年度申請者,得另採「招生博士班新生,第
一年及第二年於學校修課,第三年及第四年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方式」辦
理,惟以不超過全部博士學位學程二分之一名額為限。
學校申請之補助計畫,自本部核定年度回溯起算三年內,博士新生報到率達百分之九十
以上,且採「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方式」辦理者,該博士學位學程得於全校博士招生名
額之百分之十以內予以外加,提供該校碩士學位學程學生逕讀博士班,且該外加名額不
納入同校逕修讀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之列計。
四、計畫申請:
(一) 學校應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以五年期計畫(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前點第一項第
二款規定申請之學校,為四年期計畫)向本部申請補助,各校補助計畫不得超過三個培育
學程,每學程以十人為限,各培育學程總計申請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十五人;且不得計列
已有正職工作之非全職學生。
(二) 計畫項目審查重點及評議配分如下:
1. 學程規劃面(百分之四十):學校為推動產學合作培育博士所進行之課(學)
程改革目標、資源投入及作業規劃;以碩博士五年研發一貫方式辦理者,得酌予加分。
2. 學程執行面(百分之四十):
(1)對學生篩選作業及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方式(包括淘汰機制)等。
(2)對共同培育的產學合作機制,包括企業或法人出資、共同指導模式及研究成果協議
機制等。
(3)學校協助或鼓勵教師參與產學合作博士培育之措施。
3. 行政配合面(百分之十):對推動單位(系所或學程)之各項全校性專業行政
支援規劃,包括補助停止後之永續性規劃。
4. 預期以產學合作模式培育博士之比例及特色成效?明(百分之十)。
(三) 申請文件以送(寄)達本部時間為準,逾期送(寄)達或資料不全者,均不予
受理。
五、經費補助及額度:
(一) 本計畫採部分補助,每年學校配合款不得低於本部補助經費額度之百分之五十
,配合款百分之五十以上應由產學合作企業或法人出資。
(二) 本部依審查結果,擇優補助學校,依所提申請計畫期程及學生參與人數核計補
助經費,每年每名學生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 本計畫補助經費為經常門,提供本學程參訓學生獎助學金;相關課程修正、教
師發展及學生實習等所生行政人事費用,應由學校配合款支應,學生至企業或法人進行
論文研究所生研發費用,應由企業或法人出資辦理。
六、計畫審查及公告時間:
(一) 由本部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依學校所提計畫書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
得邀請學校列席報告。
(二) 年度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為原則。
七、經費請撥及核銷方式:
(一)核定:本計畫採一次核定五年期補助計畫(一百零三學年度以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
規定申請之學校,核定四年期補助計畫),以分年撥付為原則。
(二)請撥:本部每年補助經費得一次全數撥付,每年經費執行期間為十二個月,原則
於計畫申請通過之當年八月開始,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學校應於審查結果公告日起
一個月內,檢具修正後計畫書、第一年計畫經費明細表及正式領據送本部辦理撥款;次
年度經費應經本部審核前一年度成果報告書通過後,再辦理撥款事宜。
(三)經費請撥、支用及核銷結報,應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
理;如有結餘款,應全數繳回本部。
八、成效考核:
(一) 本部得視實際需要或學校成果報告,至受補助學校進行實地訪評;訪評結果列
入次年度補助經費核撥之重要依據。
(二) 受補助學校,應於每年五月三十日前檢送當年度執行期中之執行報告書至本部
進行審議,作為次年度補助經費核撥之依據。並於計畫結束後二個月內檢送成果報告書。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受補助學校因年度執行成效不佳,經本部停止或減少次年度補助經費者,應自
行負擔補足學生全額獎助學金至學程結束。
(二) 學校應向參與本計畫學生妥為說明下列事宜,並請學生簽訂同意書:
1.學生應以全職研究學生參與本計畫,因休、退學或因學業成績評量結果未通過而退出
本計畫、接受其他政府獎助,或正規學期時間(包括寒、暑假)另有全職工作(以投保薪
資計算),學校即應停止獎助學金撥付,並不得因復學或就讀其他學程而再申請獎助。
2.因其他因素自行申請退出本計畫者,除停止獎助學金撥付外,應由學校追繳其已受領
本獎助學金總額二分之一。
3.學生得同時申領民間個人、企業或法人給付之獎助學金,惟不得同時申領其他政府獎
助學金;同時受領政府獎助學金者,除停止本獎助學金撥付外,應由學校追繳其重複受
領之本獎助學金,但一次性給與或競爭性獎優獎助學金,如論文獎助、學年成績獎優或
短期出國補助等,不在此限。
(三) 受補助學校經查未依計畫辦理或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者,本部得要求限期改善
,並列入未來是否續予補助之重要依據;必要時,得要求繳回尚未執行或全部之經費。
(四) 本計畫補助額度一經核定,不得追加本部其他補助費用。
(五) 獲補助學校應配合本部辦理成果發表或研討會,以分享經驗交流。
※ 編輯: ggg12345 (114.37.76.170), 03/24/2015 08:21:20
→ saltlake: 於產業或法人實作研發並完成論文 <-技術報告或專利適格? 03/24 16:35
→ saltlake: 另外最好注意專利審查實務上獲取所需的期間 03/24 16:36
→ saltlake: 不會有多少人認同遞件申請專利就足證吧? 03/24 16:37
→ saltlake: 專利有發明 新型 設計專利 獲證難度差很大 獲利度也有差 03/24 16:38
→ saltlake: 專利獲證之後 日後被舉發無效 則博士畢業證當然無效? 03/24 16:39
台灣學界的最大爭議問題就是對取得最高學位的修業畢業條件. 一直都繞著國家
命官, 薪俸的封建思惟轉.
Doctor of Engineering 在英德法各國都有, 日本, 中國也都有.
工程被歸類在 Applied Science. 窄點的說就是Applied Physics. 或是工業革命
後的工業應用項目, 是個跟產業極為相關的項目, 其資助來源都來自產業.
資助的產業要不要給高薪挖人, 才是這學位的價值重點.
醫學院裡的醫院是學校的產業, 這是有醫學院的學校較容易試辦, 解決年輕研究人
力的接續問題.
※ 編輯: ggg12345 (114.37.76.170), 03/24/2015 17:54:56
→ saltlake: 別光看名詞 要看定義的實質 維基百科有初步資訊 03/24 23:39
→ saltlake: 美中日南朝鮮的工學博士也要完成獨立研究和論文辯護 03/24 23:40
推 GregMaddux: 專利也有搞得比paper久的好不好XD 03/25 00:52
→ saltlake: 還有就是 之前搞教授研究計畫以專利數為指標搞出一堆 03/25 05:04
→ saltlake: 專利壁紙 03/25 05:04
→ saltlake: 再來 之前新聞不是才揭露一堆我國的法人根本拿政府補助 03/25 05:07
→ saltlake: 在養貓 我國有堆法人根本沒有政府補助就活不下去 純粹是 03/25 05:07
→ saltlake: 政策執行的民間白手套 這種單位花錢會有效率? 到時候 03/25 05:08
→ saltlake: 別搞出權貴人是靠法人從政府預算拿錢去買專利事務所 03/25 05:09
→ saltlake: 代為"發明"出專利以供該等權貴人士和子弟換博士學位 03/25 05:09
→ saltlake: 看不懂專利事務所代客戶發明專利是怎回事可洽專利版問 03/25 05:10
→ saltlake: 專利申請不是有點子以後輕鬆就可以寫成申請狀的 03/25 05:11
→ saltlake: 最後 既然要強調這種特殊博士和傳統博士的不同 03/25 05:13
→ saltlake: 請在學位證書註記清楚這種博士叫做專利博士 方便業主 03/25 05:14
→ saltlake: 請處選擇這種好棒的博士 商品標示要清楚 不要誤導消費者 03/25 05:14
推 hypotit: 不覺得這樣的政策對台灣經濟有甚麼幫助,只是想騙人讀博 03/25 09:27
前陣子, 生科博找不到職缺, 政府薪水補助業界招聘博士, 也是雙方皆意願不高.
所以, 現狀就是一堆博後仍呆在學校研究室. 其他產業則抱怨產學落差. 找工作
的則抱怨薪水太差, 社會一片抱怨產業沒轉型, 跟不上世界變化.
政府經費不足, 不可能擴充公立大學職缺增加待遇, 更難要求產業增聘高學歷者
給高薪.
生醫類在有醫院的大學是能自籌財源的. 對生醫人才也有其需求, 設備醫材研發
自製更有其需求. 剩下的就是如何將生科博導向人盡其才, 符合業界需要的產研
博學程.
博士班畢業, 在台灣不管是數P還是看成果, 還是都要經過同儕博士們的口試, 從
來就不是數完P的數量就能被認可通過的. 是不是獨立研究? 如果是任何需要設備
工具支援的研究, 免不了會用經費換取支援. 產研博對學校的特點就是經費的支持
, 產業投入研發當然是動用其資源, 對產業言要的是有價值的成果, 一個新創發明
品, 不會全部都是個人獨力全部完成的, 其重點會在創意及產品價值的定位, 到不
了預定的要求, 出資甚至動員內部人力的公司或產業是不會認可其價值的.
如果一家提供 research funding 的公司願高薪聘用其認可的產研博畢業生, 而學
生也樂意去工作, 這不就解決了"人盡其才"的問題?
做不到, 那是失信, 才會是"騙". 有大醫院的學校是有那種條件去做得到的!
※ 編輯: ggg12345 (114.43.224.178), 03/25/2015 1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