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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大大, 想請益以下情節是否違反學術倫理? A君原為B君與C君(大老闆)的共指學生,A君在畢業後接受C君提供的經費成為助理研究員。 由於B君長期無投入研究,皆仰賴A君來帶實驗室的所有學生, 即A君自博士班時便開始指導學弟妹。 B君(二老闆)幾乎不涉入研究、給予實質的建議。 衝突點在於B君近來對於A君的產能有所不滿, 並公開針對B君實驗室所屬的已畢業之碩士班學生的研究內容表示成果不佳、 內容有些問題,恐怕連一流的期刊投稿都不會被接受,只能考慮IET相關期刊。 Note:該碩士生先前已由B君授權給A君全權指導,畢業論文A君亦為共指教授。 A君近期考量升等問題,需要一篇期刊作為主要代表作, 由於與B君有嫌隙存在,並未告知B君有論文投稿一事。 加上B君過去曾公開表示上述的意見,A君遂將將B君放入致謝內,而非作者群。 (致謝內容感謝B君提供人力資源與一些建議。) 目前該論文已經出版,B君發現後口頭態度強硬說A君違反學術倫理, 語意上並隱射告訴A君說可能會採取行動,要A君自己想想該怎麼辦, 並說現在弄成這樣B君想幫也幫不了忙...這事件會影響A君不少年。 想請教上述這種情節A君是否真違反學術倫理? 查閱了相關的資料,還是不太明白。 唯一肯定的是研究成果皆是A君與B君實驗室之學弟共同設計出來... 至於B君,幾乎不涉入相關研究議題,也真的無實質貢獻...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大大,這樣真的違反?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39.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39122031.A.554.html
lail: C君的態度呢? 08/09 21:01
blence: 共指是正式或口頭約定?該爭議論文是A畢業前後發表? 08/09 21:04
blence: 通訊作者是誰? 牽涉的人事與計劃經費來源? 08/09 21:06
mageekado: 該論文是A畢業後,指導B之碩士生發表。共指為口頭, 08/09 21:32
mageekado: 但在該畢業生之碩士論文上有寫A為共指教授。 08/09 21:33
mageekado: 通訊作者為A,作者群含有A與A指導之學生 即B所屬碩士生 08/09 21:34
mageekado: C(大老闆)的態度傾向搓湯圓。 08/09 21:35
Narcissuss: ↑↑↓↓←←→→ 08/09 22:36
blence: 照po文,A的職位是來自C的經費,推文卻不是如此,都畢業後的 08/10 00:14
blence: 事,好像跟C沒有任何關聯吧 08/10 00:17
ewayne: 既然什麼都沒有,那又有什麼倫理好違反的? 08/10 01:12
tingkuei: 如果該研究“成果”是在B君底下就已完成 才會有討論空 08/10 02:30
tingkuei: 間 除非a有人証 證明 b 完全沒做實質貢獻或貢獻極少 08/10 02:30
jabari: 跟B說 那老師我問問能不能讓你co通訊 08/10 02:46
goodday06: 一面說別人的東西很爛 又一面吃別人東西的人 應該很弱 08/10 03:09
goodday06: 一口氣把他打趴吧~~ 08/10 03:10
mageekado: To blence & tingkuei, 目前是B提出違反學術倫理... 08/10 08:23
chen1765: 如果內文都是實情 那只要C願意挺A 絕對可以打趴B....... 08/10 09:24
blence: 看完後我覺得可以濃縮成C與事件無關,C只是A的靠山 08/10 09:44
blence: A則是把B下面指導的碩士班論文投稿發表(縱使學生為AB共指) 08/10 09:47
blence: 學生實際簽給B,而A又非B上屬系所faculty,這看來不OK 08/10 09:51
blence: 共指應有制度規範,口頭甚或或論文列名,可能只是一廂情願 08/10 09:57
mageekado: To blence, 不ok的意思是指?有違反?! 08/10 09:57
saltlake: "唯一肯定的"那部分有啥明確的證據? 所謂某人對某論文 08/10 10:41
saltlake: 有多大貢獻足以列入作者欄 有多少貢獻僅足列謝誌欄 08/10 10:42
saltlake: 某君自信足以提出有利自己的辯護嗎? 08/10 10:43
lily2000chan: A則是把B下面指導的碩士班論文投稿發表 那作者就一 08/10 13:43
lily2000chan: 一定要掛B 不管B有否貢獻 08/10 13:44
gps0110: 有問題吧 學生不是B的學生嗎? 08/10 14:09
rssh0106: 如果是共指,進行發表前應該要確認制度情形再行發表。 08/10 16:14
rssh0106: 如果B即使沒任何貢獻,若制度是共指也必須參與掛名。 08/10 16:15
rssh0106: 那A就難以脫罪了。 但學術倫理是怎麼做啥處罰啊? 08/10 16:15
blence: 我猜,A既然寫是助理研究員,顯示應未受聘為專或兼任,又僅是 08/10 16:45
blence: 口頭承諾無系方認可之共指,直覺得看就是A把別人的偷去發表 08/10 16:47
blence: 除非,該發表有計畫編號證明為來自A或C的自有研究經費,然後 08/10 16:49
blence: 或可跟受理單位解釋A是基於鼓勵,給來輪習的學生掛名讚揚 08/10 16:52
blence: 不過我比較好奇,A把這樣的發表(碩班主論文的東西)拿去當代 08/10 16:53
blence: 表作時,心裡應該會覺得毛毛的吧 08/10 16:56
jabari: 看C要不要罩你了.. 08/10 19:25
tingkuei: 學術掛名主要還是要看貢獻程度 只要能證明B冗員 A就贏 08/11 18:00
lail: 檯面上來看跟C無關,但C的態度可能會整件事情有不一樣的發展 08/12 10:24
lail: … 08/12 10:24
l3579: 有感謝就可了 沒事 反而B君控告 顯示出他的匏竊 08/13 14:10
l3579: 如果沒給idea , 包括寫程式出資者 只要有感謝 就沒問題 08/13 14:12
l3579: B 君才是違反學術倫理 08/1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