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inkiller: 研究助理=約聘研究人員 博後=有博士學位的約聘人員 03/09 11:13
→ painkiller: 助/副研究員應該是等同助/副教授 03/09 11:13
推 deutschland: 博後就是博士級的研究助理 約聘 助研究員以上一 03/09 11:15
→ deutschland: 般都是正式員工 03/09 11:15
由於該教授的博後研究員是由他們以校內聘僱的流程聘進來的,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訂定升職級的法規,讓他從研究助理升到助理研究員,不就等於是讓該博後研究員從約聘變成正職
→ deutschland: 博後升職頂多變資深博後吧 變助理研究員要機關審核 03/09 11:19
→ deutschland: 也不是那個教授的計畫說了算 03/09 11:19
就我找到的法規,有提到如果是科技部的延攬客座,是要向科技部報部申請,但如果不是科技部的計畫呢? 還是說只要是博後及研究員一律都規科技部管理?
→ deutschland: 反正跟計畫走 就編些專案的約聘頭銜就好 博後 03/09 11:26
→ deutschland: 資深博後 特聘博後 專案助理研究員 專案副研 03/09 11:26
→ deutschland: 究員 03/09 11:26
我有想過這個方法,但老師指定要研究助理、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等,我們不懂才會求助機關及找相關法規,但針對該計畫的博後是適用何種法規又不太確定
→ deutschland: 那就用他要的職稱 然後備註一年一聘吧 感覺你們學 03/09 11:40
→ deutschland: 校的編制內也不會有這些職稱 就一律當約聘職位好了 03/09 11:40
→ deutschland: 03/09 11:40
→ deutschland: 不過應該還是跟計畫走吧 他計畫裡人力寫找什麼頭銜 03/09 11:45
→ deutschland: 就是哪個頭銜 不算學校正式員工 薪水也不是學校 03/09 11:45
→ deutschland: 付 要學校定升等不是很怪嗎 03/09 11:45
因為實在搞不清楚這幾個職稱跟相對應的權利,像這篇回文說的,如果我們真的訂了,萬一他們"以為"這樣就從約雇變正職了,那我們就GG了
噓 s359999: 這些都是"非典型無保帳的計畫派遣員"吧? 03/09 12:54
→ wildwolf: 交大有用研究助理教授的方式聘任博後,但需要三級三審 03/09 18:02
→ wildwolf: 所以也有研究副教授之類的職稱,但是都是屬於博後計畫人 03/09 18:02
→ wildwolf: 員。這些人不負責教學,只作研究,跟專案助理教授又不一 03/09 18:03
→ wildwolf: 樣。 03/09 18:03
意思是在校外主管機關來看他們是博後,但在校內他們變成了副研究員,這樣嗎
※ 編輯: iMacAir (59.127.60.30), 03/09/2016 19:20:20
噓 s359999: 換個名的計畫博後,接計畫用 03/09 19:41
→ wildwolf: 交大有些研究助理教授是用五年五百億經費聘用,不一定是 03/09 20:31
→ wildwolf: 科技部計畫。 03/09 20:31
→ milkpa: 博士級專案經理 03/09 23:30
→ emitter: 助理研究員以上需三級三審,但經費結束即結束,待遇跟約聘 03/10 16:57
→ emitter: 助理教授一樣慘 03/10 16:58
→ emitter: 不過一般來講,助理研究員>博士後研究員,至少起薪是這樣 03/10 16:58
→ emitter: 不如建議老師直接提敘助理研究員 03/10 16:59
→ emitter: 博後 < 助理研究員 03/10 17:00
→ emitter: 博後就是博士級研究助理, 但應該反過來講 03/10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