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vincent: 曾兩加大博後經驗,皆無此要求。 06/15 03:36
推 JuliaW: 加州大學系統的確有minimum payscale,但45k鎂已超過 06/15 05:32
→ JuliaW: 我先拿科技部的錢,比後來學校給的錢還多 06/15 05:35
→ JuliaW: (三年前行情) 06/15 05:36
→ bbkh: 簡單說 領的薪水不到 必須要給加班費 06/15 08:26
→ bbkh: 但 postdoc 不可能給加班費 所以只能提高底薪(超過底線) 06/15 08:27
→ ttkkee: as a visiting scholar, not postdoc 06/15 13:18
→ emitter: 不太確定在UC系統,visiting researcher 跟 postdoc 06/15 17:23
→ emitter: 是不是均被歸為同一類 06/15 17:24
→ emitter: 請問二樓,您後來領學校錢的時候身分是J1 or H1? 06/15 17:27
推 azywu: 我今年就是遇到這個問題,科技部在經費證明聲明中的金額 06/19 06:43
→ azywu: 不到加州大學表定的博後最低薪資,因此如果不找額外的經費 06/19 06:44
→ azywu: 來源,就無法以博後的身分聘用。另外,訪問學者的定義是, 06/19 06:44
→ azywu: 在其他單位有被正式編入正職身分的人才能被視為訪問學者, 06/19 06:45
→ azywu: 每月最低要求薪資限制較低,但前提是在台灣要有一份正職。 06/19 06:46
→ emitter: 樓上您好 請問正職的定義是? 06/20 09:51
→ azywu: 我估計是有一份職業然後該單位有付你薪水,因為人事單位的 06/25 09:10
→ azywu: 人直接問我Will you keep your position there 06/25 09:10
→ azywu: and keep your salary 06/25 09:11
→ azywu: 當我回他說No的時候他就直接忽略我能當visiting scholar的y 06/25 09:12
→ azywu: 選項了。 06/25 09:12
→ emitter: 假設台灣這邊沒有工作,我聽到的是min payscale是50K左右 06/25 18:21
→ emitter: 不過看起來應該不可能台灣這邊支薪然後又拿科技部130萬 06/25 18:22
→ emitter: 所以現在博士後千里馬如果去加州大學系統的狀況是? 06/25 18:22
推 FSGuitar: 這感覺是個嚴重的問題 應該讓科技部知道才對 06/28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