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rpop: 憂喜參半 07/01 12:37
推 hcchan: 取消5或7年內著作 07/01 14:15
推 largescale: 支持~ 好Paper五件就夠多了,不用再去衝數量了 07/01 15:45
推 jarpop: 前後文沒有五至七年的規定?這也要看校方的法規 07/01 16:10
推 harlem77: 支持+1 07/01 16:52
推 xhoward: 希望可以不要再為了衝量,無法靜心做深點 07/01 17:15
推 limingche: 意思就是低IF的期刊都不要投,是嗎? 07/01 17:41
推 zhewei: 德政 07/01 20:01
推 marsdaddy: 我倒是認為影響不大,畢竟審查會不會過還是看外審委員 07/01 21:06
推 marsdaddy: 就我所知,有些委員很重視代表著作,有些則是參考著作 07/01 21:09
→ marsdaddy: 、參考資料、科技部計畫全部都列入考量。只送五篇送審 07/01 21:11
→ marsdaddy: 以現況來說,還是有委員會把其他資料列入考量 07/01 21:12
→ moewgi: 第四十條呢? 07/01 21:44
推 limingche: 我有問題的是,若合併多篇為代表著,那沒過是不是這幾 07/01 23:35
→ limingche: 篇下次都不能再當代表著?就算加新的進來也不行? 有版 07/01 23:35
→ limingche: 友聽懂我的意思嗎? 07/01 23:35
→ kt5pal: 應該是審查沒過的代表作 只能當下.次的參考作 07/02 12:05
→ moewgi: 沒過若是理由很扯,可以去申訴,這次修法針對部份教評會 07/03 13:46
→ moewgi: 濫權的情形,有提出監督改善 07/03 13:46
→ moewgi: 最怕外審被操弄 07/03 13:52
→ kolvin: 依我們人事室說法,合併多作品為代表著,若沒過,這些作品以 07/04 14:35
→ kolvin: 後都不能出現在代表著 07/04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