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blu (六百)
看板AfterPhD
標題Re: [問題] 同老闆的學生應避免合作?
時間Sun Jul 24 23:15:01 2016
外行人見到黑影就開槍或者是有心人找理由搞你這種沒辦法的事情先不論
我個人對頻繁的互相掛名的看法是
如果你們兩者都是 tenure track full faculty
就算雙方合作頻繁密切 各自還是必須有各自的研究強項
一堆戶掛的 paper, 把你掛第一通訊的 跟對方掛第一通訊的 分開
至少行內人士要能一眼看出你們兩者的研究主軸雖相關但是分立的
其實夫妻檔我認為也一樣 就算根本是經營一個實驗室
full faculty 就是要有自己的專長領域
當然如果是大小 PI (full faculty 跟 nontenure track faculty 搭配)
就比較沒有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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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int: 都只是雞蛋裡挑骨頭的藉口罷了! 不然當年蔣偉寧一堆徒子徒孫 07/24 23:21
→ hint: 搞到掛名但不清楚內容這種 有哪位審委敢在審計畫時提出來嗎 07/24 23:22
→ hint: 只是舉他當例子。一堆大老除非有潔癖 哪個不是這樣? 07/24 23:22
→ hint: 有誰被影響到嗎? 原po 真的不用太介意這個意見... 07/24 23:23
→ hint: 而是要去思考 你有沒有得罪誰... 07/24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