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dasv (Next Stop:Tex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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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科技部延攬人社博士後研究
時間Thu Apr 6 10:26:42 2017
就我自己所知道的試圖解答一下,如果有疏漏或者理解不正確的地方,也煩請各位
先進們指正:
※ 引述《seablue (seablue)》之銘言:
: 我對科技部延攬人社博士後研究有些疑惑,
: 不知道有沒有先進可以幫忙我解答。
: 我的理解是,這是一個獨立的博士後研究,
1. 這一點是正確的,科技部在所規定繳交的資料中,有一項名為「個人簡要計畫書」
其中有一欄「自行研究計畫名稱」,指的是申請人所擬進行的獨立研究計畫。
: 所以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應該都是由該研究人員進行,
: 但是在申請的時候,上面有個"申請單位",
: 這就讓我很困惑,
: 如果是一個被某個"單位"(e.g.學校或任何研究中心)聘請的博後,
: 那不就是已經確定研究計畫、經費也已經確定?
: 這種情況為什麼還要額外申請博士後研究人員?
2. 這一點部分正確,不過需要就細節進一步說明如下:
因為有部分的研究計畫正在執行中,但是一開始申請時沒有列入博士後研究人員,直到
研究計畫進行中才發現需要博士後(來幫忙打群架),於是就利用此機會向科技部申請
增列博士後研究人員,等科技部同意申請後,就可以開始聘用該名博士後人員。
另外一種情況是該計畫一開始就有列入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名額,並且已經開始工作,
而利用此時進行續聘的作業。或者是一開始有列博士後的名額,但是無人擔任,
或者原先擔任的博士後人員提前離職,因此原計畫便需申請加入新的博士後人員。
這一點可以從科技部所發的解釋函文及試行要點中提到「續聘」及「隨到隨審」相關
規定中得知。
: 又,
: 如果是未被某單位聘請的博士畢業生,想要申請這個博士後研究,
: 但他/她沒有跟任何國內的研究單位有關聯,
: 是否就表示他/她不能申請這個人社博士後?
3.這一點可能是正確的,但需要其他先進指正。
: 我有設想過一種情形,但不知道是不是正確的,
: 就是類似中研院博後,先與類似領域的教授聯繫,
: 由這位教授提出申請,申請機構就是他的研究單位或學校,
: 薪資由科技部出,計劃由該博士後執行,
: 但這樣的話,計畫是掛在該教授或是屬於博士後本人的?
: 這邊我就又卡住了@@
: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非常感謝,我實在好疑惑啊!
4. 這一點應該是正確的,如果你(妳)尚未被任何單位聘請,則需先跟某位教授聯絡
如果對方同意加你(妳)進入該教授現正執行中的研究計畫,就可以利用此機會向
科技部提出申請,依照科技部的規定,如果是在五月提出的申請,經審查通過後
將可在七月開始正式上任。如此一來,你(妳)就成為該計畫的一員,職稱為博士
後研究員,但計畫主持人還是原本的那位教授(博士後無法擔任計畫主持人),
所以該計畫是掛在原本的主持人下面,而不是博士後本人,你就成了受雇於該教授
的學術勞工(!)工作伙伴(O)
以上幾點,希望有回答到問題,也請其他先進們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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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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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91445607.A.C0B.html
推 adifdtd: 3應該正確無誤 另外有獨立博士後研究計畫 (3月要申請) 04/06 11:31
→ adifdtd: 所以1.並非完全獨立 要跟主持人喬好工作型態內容etc. 04/06 11:33
→ adifdtd: 而且需要打卡 今年新增規定: 打卡時間需固定 orz 04/06 11:34
→ adifdtd: 不過我理組的 如果有學長姊可問 那應該更精確 04/06 11:35
推 lisasweet: 1.3.正確,2.4.好像怪怪的... 04/06 15:50
→ lisasweet: 印象中不能計畫綁計畫? (就是像4.說的那樣好像不可以) 04/06 15:51
→ lisasweet: 這個應該像一開始說的1.是獨立博士後研究. 04/06 15:51
→ lisasweet: 所以必須要找單位聘你為博士後 (例如xx中心之類的) 04/06 15:52
推 lisasweet: 不能是教授聘你當他的計畫的博士後,然後你再申請一個 04/06 15:59
→ lisasweet: 獨立的博後計畫??? 04/06 15:59
這部分我因為有相關經驗所以幫忙回答:
我文中第二點的部分,在實務上科技部的確允許計畫主持人以個人名義向科技部提出
申請增列XXX為原本計畫的新任博士後,而欲擔任此一職位的XXX仍須填寫相關表格
但是在研究計畫部分,就必須填寫所欲加入的計畫,以及未來在該計畫中的研究方向
這也就是我提到可以用「隨到隨審」的形式來申請,目的是為了協助計畫主持人因應
較具急迫性的人力需求(原先任職的博士後提前離職,或者需要增補博士後人力)。
因此如果XXX以文中第二點的方式提出申請,就不能自行提出一個跟該計畫無關的
獨立計畫,因為提出申請的是該計畫主持人,而不是XXX。更精確的說法是,根據文中
第二點申請加入某研究計畫的XXX,是被提出申請的計畫主持人列為欲新聘的博士後人選
XXX是被框在該計畫裡面,而不是自己另外提出一個獨立研究計畫。
※ 編輯: cdasv (163.22.18.8), 04/06/2017 16: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