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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還是學生,對發表文章的心理狀態跟過程蠻有興趣的,另外想瞭解一下 台灣教職的生態,所以稍微做了一下功課。 在教育部文件「附件三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中,有填寫送審人跟合著人完成部分或貢獻的欄位,空格蠻大的,應該可以寫出 像是期刊 Author Contributions 的感覺吧。誰想的點子、誰做的跟誰寫的之類。 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 另外需要附上百分比,這個部分問題比較大,可能主要是靠自由心證吧。如果 提供一個百分比,合著人都簽了名,那也算是大家認可,大家對送審人的貢獻 有共識。這應該也沒什麼問題,畢竟詳細量化貢獻有點困難。 對於這個百分比,教育部原始文件裡面是沒有任何說明的,但是看到有一些學校 自己加了一些說明。 比方說某校的「升等著作貢獻比例統計表」提到: 「申請升等人之代表作若係二人以上之合著,需為第一作者,應以書面說明本人 之貢獻部份佔百分之七十,由合著者簽章證明,並聲明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 作送審之權利。」 這是說升等代表作要是第一作者,而且要拿到合著者認為你有 70% 貢獻的認可 證明。這部分感覺就排除掉共同第一的文章了? 另外在考選部有看到一篇「淺述105年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修正重點」,或許可以當作 公家單位審查的一個標準。裡面是這樣寫的: 「規定二人以上合著或共同發明者一定的貢獻比例 本次修正重點在於規定二人以上合著或共同發明之貢獻程度,修正內容為「送審之著 作由二人以上合著者,僅得由貢獻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以上之單一第一作者或通信(訊) 作者送審;送審之代表發明為二人以上共同為之者,僅得由貢獻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以 上之第一發明人送審」。本規定修正主因係送審之著作或發明,原則上應由本人單獨 創作或單獨為之,惟基於廣納人才之考量,如為二人以上合著或共同發明者,應考人 須參與達一定的貢獻程度始得送審。至貢獻比例定為須達百分之四十以上之規定,係 為確保應考人具一定比例之參與部分,並使審查委員得據以評價其專門學術之能力。」 這裡也明顯排除共同第一,但是貢獻度要有 40% 以上。這樣看來的話,其實如果合著 者很多,有 40% 以上貢獻度已會被認可。若是只有兩、三個合著者的話,有些學校要 求比較高一些,需要貢獻度到達 70% 以上。40–70% 感覺是個安全區塊,而 70% 以上 則是絕對沒有問題。問題是其他合著者也要這麼認為就是了。 討論到這邊,提出來的是一個大概值,好像還沒有人去認真量化作者貢獻的各個部分。 至少台灣官方文件沒有這方面的說明。關於這點,Shockley (1957) 寫了一篇文章探 討不同研究人員其研究產量之差異。雖然已經 60 年前的文章,但是蠻多觀點挺獨到 的,基本上到現在都還適用。該文裡面他提出發表一篇學術文章,有以下八點是最重 要的。 (1) ability to think of a good problem (2) ability to work on it (3) ability to recognize a worthwhile result (4) ability to make a decision as to when to stop and write up the results (5) ability to write adequately (6) ability to profit constructively from criticism (7) determination to submit the paper to a journal (8) persistence in making changes 如果仔細看一下,其實有蠻多點被我們所忽略的。簡單來說,沒有平均發展各點, 最終的結果會是瞎忙一場,因為要產出學術文章,八點缺一不可。而且整個學術文 章發表方程式中,各個因子之間不是相加的關係,而是相乘的關係。其中有一個是 0 或是數值很小,那麼產出就整個被拖累了。 Shockley (1957) On the statistics of individual variations of productivity in research laboratories. Proc IRE 45: 279-290. https://www.gwern.net/docs/1957-shockley.pdf 文章主要是探討為什麼有些人總是特別多產,論點蠻有趣的,值得一看。 簡單白話如下,加上配分: (1) 想好題目的能力 10 (2) 實作的能力 20 (3) 分析結果的能力 20 (4) 管理計畫的能力 10 (5) 寫作能力 10 (6) 討論跟檢討能力 10 (7) 選期刊的能力 10 (8) 修正跟修改文章的能力 10 台灣學術的養成應該只著重於 (2) 跟一點 (3) 吧。如果平均配分,或是給 (2) 跟 (3) 多一點分,假設第一作者很努力但只做 (2) 跟 (3),最多也只能拿到 20–40% 的貢獻度。雖然公家單位看來是及格了,但是離 70% 的另外一個門檻卻有一段距離。 當然,詳細如何配分,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比方說想好題目跟寫作能力可能佔的比重 也蠻高的。但是不能否認這八大能力都是發表文章所需要的,如果只專精某些 部分,再怎麼樣貢獻度也不可能會高。 回到如果想要拿到 70% 貢獻度,至少在 (2) 跟 (3) 以外要拿到另外三項。這其實 也不會困難,如果文章是自己寫、自己投的,肯定就超過 70% 了,老闆充其量貢獻 (1) 跟 (4),最起碼都 80% 起跳。所以我想如果自己評估貢獻度只到 40%,那可能 代表自己還不夠獨立,只是老闆的一雙手而已。 另外附帶一提,這種列出貢獻度趴數的情形,好像不只有台灣有,有些國際獎學金 也有。除了文章要是一作之外,也明文要求列出 %。 "Provide a percentage number (in parentheses) that reflects your overall contribution (experimental work, data analysis, manuscript preparation) at the end of each citation." 簡章裡給的例子是 50%,所以最起碼應該在實驗跟結果分析部分要拿下大部份分數, 8–9成的話就是 32-36%,另外還要在文章的準備上拿下 20% 左右,也就是寫跟改。 所以其實不要誇張到低於 40% 以下,應該都是合理的範圍,但是如果真的是大部分 自己做自己寫,理應到達 50–70%,而如果都是自己從頭到尾自己弄的,拿個 90% 也是蠻合理的。 另外最近有一個活動叫做 CRediT (Contributor Roles Taxonomy)。主要是想更細 部地釐清合著者的貢獻度。蠻多期刊有在跟進的,建議作者參照 CRediT 的格式寫 作者貢獻的部分。比起 Shockley 的版本,他們列出有 14 項之多。 Contributor Roles http://dictionary.casrai.org/Contributor_Roles 點進去每個項目有詳細說明 1. Conceptualization 2. Data curation 3. Formal analysis 4. Funding acquisition 5. Investigation 6. Methodology 7. Project administration 8. Resources 9. Software 10. Supervision 11. Validation 12. Visualization 13. Writing – original draft 14. Writing – review & editing 以下簡單翻譯加配分: 1. 想到點子 10 2. 處理數據 5 3. 分析數據 10 4. 拿到經費 5 5. 研究主題 10 6. 建立方法 10 7. 計畫管理 5 8. 後勤支援 5 9. 編寫軟體 5 10. 領導計畫 5 11. 結果驗證 5 12. 準備圖表 10 13. 撰寫文章 – 初稿 10 14. 撰寫文章 – 審稿 & 修訂 5 依照這個非常主觀的配分,一般學生或博後如果是一作應該對於 2, 3, 5, 6 跟 12 都沒有問題,這樣大概拿 45%。 還是一樣,要拿到 70% 以上,必須自己想、自己做 、自己寫、甚至自己投。 這樣討論下來,假設審查人在文章水準差不多的情況下,看到有以下兩個貢獻度, 我猜審查人心裡應該會這樣想。 升等人甲 貢獻度 40%: 這個人可能實驗上做得還不錯,但是可能研究上還不夠獨立。 尤其選題目跟寫文章方面可能還需要加強。 升等人乙 貢獻度 80%: 這個人在學術上的成熟度應該已經到達一定的水平了。 題目的構思跟寫作應該都具有一定的水準。 不知道各位先進怎麼看?理性討論勿戰。 ※ 引述《gotapple (apple)》之銘言: : ※ 引述《huddle (huddle)》之銘言: : : 借原文再詢問一下有經驗的前輩 : : 系辦小姐說因為畢業超過5年, 無法再用博士論文做外審的代表著作 : : 只能用一般的paper,一般paper第一作者的貢獻度大概是寫多少比較好 : : 寫太高超過PI是不是不太好,寫太低也不好 : : 這個東西滿主觀的,不知道大家是寫在哪個範圍 : 一個要申請教職,未來要當所謂的助理教授的人 : 居然自己發表的論文,掛第一作者連貢獻度是多少都不知道 : 也敢掛第一作者,寫多少居然還可以自己掰 : 表示你完全都玩掛名那一套 : 嚴格來說這已經違反學術倫理了 : 如果合著的PI也容許你做這件事 : 那表示PI也可能也是玩掛名的 : 如果你真的拿到這個教職,別人不鄙視你,你自己不覺得很心虛嗎? : 難道以後升等也要玩掛名嗎? : 這樣玩掛名跟某大學發生論文造假有比較高尚嗎? : 如果貢獻度是滿主觀的,請問是怎麼的主觀法? : 主觀到貢獻度你要填多少就填多少,還不要太難看,不要太高太低 : 那請問你發表的論文,如果有任何數據的話,請問有多少也是這樣隨你填的呢? : 如果可以,可以報上你通過第一階段的學校嗎? : 讓大家知道一下,有機會可以朝聖一番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07.60.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95721090.A.AC8.html ※ 編輯: biolenz (111.107.60.147), 05/25/2017 22:13:37
lisasweet: 共同第一正常情況下都是會聲明是: 05/25 23:58
lisasweet: " contributed equally" 或 " equal contribution" 05/25 23:59
lisasweet: 既然這樣的話,共同第一就是看幾個人去分,因此自然不可 05/25 23:59
lisasweet: 既然這樣的話,共同第一就是看幾個人去分,因此自然不可 05/25 23:59
lisasweet: 能有其中一人貢獻>70%~ 05/26 00:00
lisasweet: 另外最後例子我個人有點奇怪XD會討論升等的是教職吧XD 05/26 00:03
lisasweet: 既然是教職,怎麼會連挑題目.管理計畫等都不太OK,卻想升 05/26 00:04
lisasweet: 等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26 00:04
lisasweet: *阿 抱歉 上面推文多打一行XD 05/26 00:05
fieed: 我相信審查人並不怎麼在意貢獻度的數字,因為這本來就沒有 05/26 00:21
fieed: 一個普遍認同的標準。即使是你引經據典所導出的數字,也只 05/26 00:22
fieed: 是僅供參考。 05/26 00:22
tianahsu: 若自己是第一與通訊,第二是老闆掛名,老闆提供過想法 05/26 09:47
tianahsu: 建議與文獻資料,2人的情況下,自己給90-95%,老闆給5- 05/26 09:47
tianahsu: 10% 05/26 09:47
blence: CRediT能不能用可參考台大NCB事件的推文 05/26 11:46
blence: 這裡普遍認為文章有問題時,不管哪一項,有掛名是相同責任 05/26 11:47
blence: 同樣的,只負責1~14其中幾項,也可能被認定不該掛名 05/26 11:47
blence: 原po應該不是不會自評貢獻度,而是怕不知道在這環境的規則 05/26 11:49
blence: 畢竟這個環境對新人不一定都友善看待 05/26 11:53
lisasweet: 我覺得NCB事件(這樣稱呼?) 在1-14只負責其中幾項,但 05/27 01:44
lisasweet: 仍需有相同負責是理所當然??? 05/27 01:44
lisasweet: 先以14撰寫文章 – 審稿 & 修訂為例, 負責這項的人不會 05/27 01:45
lisasweet: 看到全文?? 05/27 01:45
lisasweet: 再以1. 想到點子為例, 提供點子的人,難道不怕人家拿了 05/27 01:46
lisasweet: 點子卻按照你點子相反的發表? 所以也應該檢視全文... 05/27 01:47
lisasweet: 其他項同理... 05/27 01:47
lisasweet: 退萬步言之,投稿前所以名字應該要有檢視全文的義務,且 05/27 01:48
lisasweet: 有些期刊也會寄信通知所有作者... 05/27 01:48
lisasweet: 所以不管在1-14中占的比例多或少,都會是有榮辱與共. 05/27 01:49
lisasweet: *抱歉上一行多打一個"有"字... 05/27 01:50
blence: 就算是6,8,9也能檢視全文,但只是這樣不是相同負責 05/27 09:41
blence: 有沒有相同責任,指的是"你的文章有造假"跟"你有造假"的差 05/27 09:41
blence: 別,而我認為負的責任的相同,那分credit就失去意義了 05/27 09:42
blence: 補充上句,當不管是貢獻1-14哪項時,每個作者每項都要檢驗負 05/27 10:03
blence: 負責,就等同每個作者都需貢獻1-14項,Credit就無分類功能 05/27 10:05
lisasweet: 感謝樓上的feedback~ 05/28 13:12
lisasweet: 所以我個人覺得1-8的那個版本或許比較適合一點? 05/28 13:13
lisasweet: XD 05/28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