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rpfish (帳號已死)》之銘言:
: 最近跟廠商弄了幾個案子
: 去跟政府要些錢 大概就是CITD / SBIR這些提案
: 去報告的時候 底下做得應該都是教授 (經濟部計審委員)
: 很多時後可能對這領域不熟 所以提問會很奇怪
: 奇怪就算了 還很堅持己見
: 這時候我該怎麼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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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計劃的就是想要通過提案, 想要到所要的經費.
面對質疑, 心中難免不痛快, 在評審看不見的BBS就會有很難看的反批評.
經濟部最早訂的科專計劃(1986), 最初是明訂總計劃經費需有學界的一定經費比率.
但自從1993改由立院核定經費後, 刪預算就會造成學界經費縮減.
學界參與的主要作用是因為學界比較容易搜集跟計劃內容相關的情報, 未必是計劃
的工作主力, 但總計劃必須明列.
SBIR 計劃主要跟資訊軟體相關, 大部份是要將III的計劃成果轉移給業界應用. 這
跟科專計劃的初期開發研究性質不同.
廠商會找學界加入, 都是要透過學界幫忙吸收研究法人的技術成果. 這類技術轉移
的計劃沒有明訂學界經費. 主要是廠商自籌配合經費的支出項目, 常是一筆說不清
的委外技術顧問費.
換言之, 這類計劃多數是業界找學界來護航. 主審講話當然不會客氣.
若是這類技轉項目, 主辦單位擔心的就是技轉支付給研究法人的技轉收入, 主審在
期中/期末關心的查訪就是技轉是否順利, 是否如期執行收支預算.
主審挑選欲通過的技術轉移案, 重點當然是找門當戶對, 能收到技轉經費又能讓業
界叫好可以成長的案子, 換言之是要包生兒子才找結婚對象, 通常都不太理會媒人
婆的本事.
學界若本身也有類似法人的技轉能力或技轉項目, 角色難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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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替業者護航, 顯然在公開的審查會與主審對頂, 業者想必會怪罪!
不過, 也可以趁機請業者與學界合作, 但可能就沒有經濟部的經費了.
: 是要堅持自己的提案沒有問題 評審你搞錯了 (會有反效果嗎?)
: 還是就順著評審的建議走就是
: 哪一種會比較順利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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