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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甚麼好告的 一般來說假如懷疑自己的東西被過去的研究室成員發表而沒有告知 直接寫信去給Editor或是研討會的主席 立刻就撤稿了 因為Editor無法接受Author list裡面的人有不同意發表的狀況出現 更何況有把具有貢獻的人屏除在authorship的情況出現 既然這樣撤稿了,也就重創了你以前的學生 那還有甚麼需要上法院的 這比較牽涉到學術Ethics的範疇 交由法院來處理有點超過範圍了 ※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懷疑文章被博士生抄襲發表 台大教授怒提告 : 台大農業經濟系陸姓教授因懷疑自己指導的簡姓博士生與林姓友人,將她的文章發表在美 : 國知名研討會「Western Economic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簡稱:WEAI,西部經 : 濟學國際研討會),控告2人涉犯《著作權法》,但台北地檢署將文章送往國立交通大學 : 科技法律研究所進行鑑定,確認並無改作衍生著作權的問題,因此將2人處分不起訴。陸 : 姓教授不服提起再議,北檢第二次進行調查,仍認為事證不足,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 目前已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的簡姓女子,在台大農業經濟系攻讀博士時,由該系 : 所陸姓教授指導,2014年還獲得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博士研究生學術論文獎」。 : 2014年間,簡女與林姓好友參加美國「WEAI」國際學術研討會,簡女依照博士論文的部分 : 內容繼續研究,並與林姓好友共同撰寫學術論文,在研討會上發表,事後指導簡女博士論 : 文的陸姓教授發現,她在指導簡女時,曾寫了一篇英文摘要,她認為簡女這次在WEAI上發 : 表的論文,涉嫌抄襲她的英文摘要,因此控告2人涉犯《著作權法》。 : 對於被自己的指導教授指控,簡女到案與共同創作者林姓好友全都否認犯行,辯稱是2人 : 共同的創作,簡女還說,當初在撰寫博士論文時,都有與教授充分討論,事後將部分內容 : 重新編寫投稿國際研討會,也都有告知教授,博士論文是她的創作,研討會發表的文章也 : 是她與好友共同創作,並無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 : 為了釐清誰是誰非,台北地檢署將相關的論文及簡女與陸姓教授2人討論論文的往來EMAIL : ,送往文大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進行鑑定,最後確認2人的文章,並無改作衍生 : 著作權的問題,因此將2人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001/14394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47.8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38441122.A.03F.html
ccccbong: 重點是認為事證不足,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10/02 11:51
ccccbong: 看樣子背後的內情一定還有什麼 10/02 11:51
GameTheory9: 許多人不惜走上法院,有時要的 10/02 15:57
GameTheory9: 根本不是勝訴判決啊 10/02 15:57
emitter: 同意樓上,就像有些人提告背信,要的已經不是錢了 10/02 22:26
emitter: 而是要弄死對方 10/02 22:27
lumiya: 這個系常常在訴訟,每天換人7pupu 10/04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