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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後的生死門:「6年期限條款」是督促還是扼殺? 作者 孫嘉梁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331 2018年7月31日,科技部修正《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其中對於博士後研究 人員,增訂了「總補助期間最長為6年」的限制。在引發學界爭議後,又於8月31日公告「 暫緩實施,生效日另定之」。 「博士後研究人員」屬於編制外的學術工作者,不受勞基法的續聘保障。事實上,政府對 於編制外學術工作人員勞動機會限縮的政策,並不只這一樁:民國92年3月12日,國家科 學委員會發布的《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中,對於研究學者人 事費的「總補助期間」並無設限;但在民國102年10月29日的修正中,同樣增訂了「總補 助期間最長為6年」的條款。 這些編制外的「研究學者」縱然獨立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但其勞動處境並無異於「博士後 研究人員」。科技部高層希望以這項限制,鼓勵這些(廣義的)博士後「勇於承擔進入業 界或學界」。 然而,這些每一至三年都要面臨一次「失業威脅」的學術「偽勞工」,真的不夠勇敢或不 夠優秀嗎?這樣的「失業威脅」對於這些學術工作者的「研究質量」產生了何種影響、對 於台灣整體的學術能量真的有所幫助嗎? 連同4年「博士後研究人員」(這當然是一份工作!)的資歷,筆者具有7年餘的研究工作 經驗,曾經獲得「科技部博士後研究人員學術著作獎」,並於最近二度接受前述「延攬研 究學者」補助,又同時身為重度障礙者,將以自身經驗與見聞為基礎,嘗試探討「編制外 學術工作者」可能的產生原由,以及其缺乏續聘保障所造成的影響。 不受保障的學術勞工 「撰寫研究論文並獲得出版」,是一個學術工作者繼續留在這個業界的必要條件。對於編 制內的工作者而言,它是一項具有某種程度效力的充分條件;然而,對於像我一樣的編制 外學術「(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來說,它與「學術工作能否存續」之間的關連性,真 可謂在虛無縹緲之間。 同時作為一名重度身體障礙者,我的身體情況在學術工作上造成許多限制(請參考我的自 述);為了讓本文聚焦於探討學術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我只舉出一個最明顯的限制:「我 無法教書」。 更精確地說,若我必須承擔與其他學術工作者相同或是相當比例的教學工作,很可能會耗 去自己絕大部分的時間與精力,導致我幾乎不可能在研究工作上有所進展;這種情況並非 我樂見,也可能是某種意義上的人才浪費。以上的困境雖然源於我身體的特殊性,但在某 種程度上也適用於那些無法獲得「相對穩定」工作的「流浪博士教書匠」身上吧! 在「無法教書」的前提下,我的工作的「例行性」便降低了許多;說得更清楚一點,世界 上當然有不少「一定做得出來」的研究問題,也幾乎不存在一篇「無法被任何學術期刊接 受」的論文;但是把時間與精力耗費在那些「完全無聊」的問題上,其實根本牴觸了「研 究」的定義。因此,學術界都知道,嚴格要求學術工作者必須有規律性的研究成果產出, 是沒有太大意義的。 在編制內學術工作者員額沒有隨著博士畢業人數成長的情況下,學術管理高層發明了「編 制外學術工作人員」的身份,其初衷是透過施加在編制外年輕工作者的續聘壓力,讓具有 潛能的人產出「卓越」的研究成果,並淘汰那些沒有潛能的人。因此,學術界就產生了一 批不受任何勞動條件保障的「勞工」;而其中無法成為一名教書匠的我,處境更是缺乏保 障。 看不到未來,又該怎麼投入? 就薪資水準而言,大多數的編制外學術工作者當然是在整個社會的平均數之上;但是,你 能想像,不論累積了多少研究成果,隨著短則一年、長則三年的研究計畫結束日期越來越 近的時候,那種「不知道之後還有沒有工作」的奇妙的不確定感嗎?在這種處境之下,一 個人很難對於自己的人生做出什麼規劃。 我看到許多研究能力不錯的博士畢業生,可能是因為這個理由,後來轉往其他國家(例如 中國)的學術界發展,或者就直接離開了學術界。這個決定對於他們各自的人生或許是好 的;但是對整個國家而言,不但可能意味著之前投資在他們身上的教育成本全都付諸流水 (目前產業界有多少職缺真正需要博士級人才?這些被迫進入產業界的博士對於學士與碩 士的職涯發展會造成什麼影響?),而且也大大地減損了台灣整體的學術研究能量:即使 是一向被認為單打獨鬥的高等數學研究,近年來在國際上也出現了越來越多「團隊合作」 而產生的研究成果。 編制外工作的不穩定性,除了造成學術人才的流失之外,還造成一個同樣嚴重的問題:編 制外的工作者不敢投入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有產出的深度學習與研究。試問:有多少人能夠 在一個不知道是否能夠獲得續聘的職位上全力以赴並擘畫未來呢? 儘管資深的同事總是告訴我們:「先不要想太多,好好做研究比較實在」,但在這個對於 青年勞動階層越來越不友善的時代裡,這些出於善意而「貌似實際」的建議聽來更像一種 無奈的警告。另一方面,這個現象並不符合當初學術管理高層設置編制外職位的初衷:「 去蕪存菁」。就我觀察,具有相當能力與興趣的學術工作者,即使沒有續聘壓力,也會做 出水準之上的研究,而順利進入編制內。然而對於具有研究熱忱,但是能力(包含身體條 件)沒有這麼好的人,不確定的勞動條件,只會成為阻擋我們增加學術研究深度及廣度的 障礙。 我自己從4、5年前開始,就對一個與自己研究主題頗為相關的領域很有興趣;但由於自己 在學生時期並沒有接觸過該領域,也無法預期在多少時間內能夠有具體的成果產出,在聽 從資深同事的建議之下,我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弄清楚這個有興趣的領域與自己研究主題之 間的關聯。 至於對於那些沒有興趣的學術工作者而言,我相信一個「以續聘為原則、不續聘為例外」 的考核機制,就足以對他們產生壓力;再加上研究工作在本質上就較為枯燥,我並不認為 在「學術研究工作」裡「尸位素餐」的可能性,比其他行業來得高。許多學術管理高層大 概難以體會:一個研究者之所以持續搜尋新的想法、不斷檢查論證的正確性、增進論文的 可讀性。憑靠的絕對是對於發掘知識的熱忱與責任感! 總結來說,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是:為何學術工作者一定必須達到「卓越」才值得享有完整 的勞動保障?如果是因為我們的薪資水準比其他行業高,那麼大家或許應該先來檢視這種 說法是不是事實(記得考慮專案教師與兼課教師);或者甚至該想想,其他行業的薪資水 準是否太低了? (作者為中研院數學所助理研究學者、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會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212.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38717129.A.E95.html
aquantum: 推 10/06 00:04
physicsZ: 孫博士加油,我設想過若我是孫博士,我應該沒辦法如此。 10/06 10:22
physicsZ: 不過畢竟拿的是國家的錢,產出與貢獻還是要有的... 10/06 10:23
physicsZ: 建議拿3-4成的力氣把業績達到,其他部分再慢慢實現理想 10/06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