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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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中研院助理忙學運 超領薪資10多萬被檢舉
時間Wed Nov 7 22:38:24 2018
中研院助理忙學運 超領薪資10多萬被檢舉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蔡姓副研究員,2014年間聘用蔡姓研究助理幫,但助理卻忙於學運、
論文,沒上足應有的工作時數,卻仍然請領中研院的薪資10萬多元。全案因有人檢舉而曝
光。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偽造文書罪,處分蔡姓副研究員及助理緩起訴為期1年,另需
個別繳給國庫3萬元及2萬元。
蔡姓副研究員擁有社會學博士學位,曾赴美國擔任訪問學者,返國後在中研院社會學研究
所任職,他在2014年間聘股蔡姓學生擔任助理,協助研究計畫,搜集研究所需的文獻資料
。
不料,蔡姓助理當時不是忙著參加太陽花學運,就是忙著自己個人論文,僅協助向台大借
閱紀錄片,工作時數根本未達每月160小時的規定,但蔡姓副研究員仍指示行政助理製作
不實憑證、工作紀錄表,向中研院申請薪資匯入蔡姓助理帳戶,涉嫌超領薪資10萬多元。
蔡姓副研究員稱,曾詢問蔡姓助理能否參加蘭嶼田野調查,若不能,將用助理的薪資另聘
其他助理。蔡姓助理則辯稱,2015年9月間老師曾告知他當年的工作量未達標準,不應請
領那麼多薪資,清算後隔年3月13日他先傳電子郵件給蔡姓副研究員,並將超領的10萬多
元主動交還,但老師又將錢交還,希望他能協助進行蘭嶼田野調查研究。
廉政署接獲檢舉原以貪污罪、詐欺取財等罪移送,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兩人並沒有
將金錢佔為己有,並不構成貪污,但因蔡姓副研究員確實在不實的工作紀錄上簽章,涉犯
偽造文書罪,考量兩人已經將超領的薪資歸還給中研院,犯罪情節輕微,因此予以2人緩
起訴1年處分,但蔡姓副研究員需繳納國庫3萬元、蔡姓助理則須繳納國庫2萬元。(顏凡裴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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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amesChen: 社會所 嗯 11/08 01:07
→ aa369aa369: 錢都領了不算是佔為己有...... 11/08 07:27
→ saltlake: 涉嫌超領薪資10萬多元...須繳納國庫2萬 <- 這生意不錯? 11/08 11:43
→ saltlake: 到底超領多少? 還是2萬只是罰金? 11/08 11:44
→ blence: "兩人已經將超領的薪資歸還給中研院" "需繳納國庫2萬元" 11/08 11:55
→ blence: 中研院算國庫? 11/08 11:56
→ sabrinalll: 歸還薪資+罰鍰 11/08 12:11
推 reallove: 每月160小時這數字我第一次注意 有這規定 @@? 11/08 13:35
→ reallove: 我只知道兼任的最高是160小時/月 11/08 13:38
→ reallove: 還是就類推 專任就是要160小時以上 @@? 11/08 13:38
→ b3630: 可能是領日薪,每日8小時,每月20日 11/08 13:57
→ aa369aa369: 中研院的預算不算國家的國庫???編在總統府底下是編 11/08 16:05
→ aa369aa369: 假的??? 11/08 16:05
→ saltlake: 不好意思漏看了。這樣看來交國庫的兩萬該是罰金 11/08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