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inx: 領域不一樣也許會差太多也不一定... 01/04 00:32
→ gainx: 可是如果要做比原本data更多,而且真的建議是有意義的話 01/04 00:32
→ gainx: 我就坐起來去投其他期刊就好啦... 01/04 00:32
→ gainx: 有認識的前輩投過不錯的期刊,補了一年data上了 01/04 00:33
→ gainx: 不過他也說這輩子不會再投他們了 XD 01/04 00:33
→ reallove: 期刊一輪送3個以上reviewer是正常的 因為願意審的有幾個 01/04 00:47
→ reallove: 說不準 01/04 00:47
→ reallove: 然後稿件多的期刊 有一個reject就reject 01/04 00:48
推 gbs0856: IEEE Access就是要發表快,如果要大改實驗設計+補data超 01/04 00:50
→ gbs0856: 過2倍工作量,不如改投transactions 01/04 00:50
→ reallove: 呀 而且你丟的是access 不給改的 有reject就81 01/04 00:51
推 mmonkeyboyy: 這個一個reject就bye~ 01/04 01:08
→ mmonkeyboyy: 可以 1. 有可能 2.說不在scope裡~ 01/04 01:09
→ mmonkeyboyy: 你可以寫上之前投過被要求改這裡那裡 01/04 01:09
→ mmonkeyboyy: 會有幫助 因為像我這種懶鬼很重視前人意見 01/04 01:10
→ mmonkeyboyy: 所以前人有提過我也認同 作者有改就懶得太機歪 01/04 01:10
→ mmonkeyboyy: 不過access的編輯們都不想再找我看了吧 01/04 01:12
→ mmonkeyboyy: 去年我好像是幾乎都給gg access文章落差太大了 01/04 01:12
→ saltlake: 編輯決定收否文章不光是看審委推薦的結果(小中大修或拒) 01/04 05:23
→ saltlake: 也會看審委做建議依據的審查內容。 01/04 05:24
→ saltlake: 作者所提 1 ,實務上觀察確有即便稿件修改後再投,同一 01/04 05:25
→ saltlake: 或其他審委又提出新的質疑而建議拒收。 01/04 05:26
→ saltlake: 作者提出的 2 ,答案很簡單,是。作者本就無義務同意 01/04 05:27
→ saltlake: 任何審委的任何審查意見,但作者有義務說服編輯,自己的 01/04 05:28
→ saltlake: 意見比每一個審委的每一個批評的論據要更有說服力。 01/04 05:28
→ saltlake: 期刊收文的基本原則本就在於研究主題合收錄範圍與具備 01/04 05:29
→ saltlake: 選題有創新性,而且文章論述能說服讀者本文確實擴展 01/04 05:30
→ saltlake: 了所研究領域的科學見聞。所以作者答辯應秉此原則。 01/04 05:31
→ saltlake: 如果文章目前或修改後滿足前述收文標準,自己可以主張 01/04 05:32
→ saltlake: 審委要求的某些點不納入本文內容。 01/04 05:32
→ saltlake: 但是單純以"有一些實驗是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不能接受。 01/04 05:32
→ mmonkeyboyy: 這是 ACCESS.... 01/04 13:59
→ lisasweet: 推前面幾樓的Access vs transactions 01/04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