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lia (us, 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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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摸臀性騷女校友 色教授解聘確定
時間Thu Apr 11 02:31:36 2019
: → Shilia: 至於鹽湖大您提出的告訴人陳述不一的問題,有空的話可以去 04/08 15:17
: → Shilia: Google電影找一下以張紫妍事件為藍本的韓國電影《玩物》來 04/08 15:18
: → Shilia: 看,剛剛好就有跟您提到的類似的摸胸撫陰的橋段,證人也說 04/08 15:20
: → Shilia: 沒看到呢 04/08 15:20
:
: 嘆氣,本案刑事判決文當中對於證人各種說詞,法官有訊問並做出選擇信否,且也
: 寫出信否之理由。
刑事一審裁判書
http://bit.ly/2ZbYI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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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A女在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所為之證述,對於在
上開時間、地點如何遭被告性騷擾之過程,均能具體描述且
所述基本事實大致相同,若非A女親身經歷且有此受害經驗
,實無為如此詳盡之證述,且A女提出告訴,尚須承受遭人
性騷擾而名譽受損之身心壓力,而A女與被告並無仇隙或利
害關係,業據A女、被告於偵查時供述在卷(見他字卷第28
頁背面、第17頁背面),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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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刑法第228 條第2 項之罪,均非重罪,果非真有遭受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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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當無甘冒刑法所定偽證及誣告罪等7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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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責,無故設詞誣陷被告,並耗費心力、時間於案發後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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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辛○○確認有無親見被告之性騷擾行為,嗣提告而
製作偵訊筆錄,復於本院審理時出庭作證接受交互詰問之必
要,再審諸A女係被告性騷擾犯行之被害人,然其所為證詞
,就若干不利於被告之關鍵事實,例如其得自由離開座位而
未遭被告侷限、被告要求A女把腳靠近一點後,A女即依其
所言,均未有特意為不利被告之證述情事,可見證人A女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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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因己身為犯罪被害人,即刻意誇大不實、偏頗而為不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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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之證述,是A女之前開證詞自應有相當之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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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審裁判書
http://bit.ly/2uY0fSc
==
八、原判決之評斷
原審認被告罪證明確,適用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 項規定,
論以不當觸摸罪,並審酌被告為國立大學教授,為人師表,前
與A女有師生之誼,竟不知以身作則,未能控制己身慾望,無
視A女之性自主人格尊嚴,任意觸摸A女身體,欠缺尊重個人
對於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雖未造成A女身體上之傷害,然已
造成其心理之恐懼及不安,兼衡其犯罪之手段、犯後否認犯行
,亦未與A女和解之犯後態度,兼衡其單身、社會觀感及其他
一切情狀,原審量處有期徒刑3 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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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其認事用法及量刑,洵屬適法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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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本案告訴人也於檢察官偵辦時具結而成為證人之一,她的證詞,參照行政法院
: 的判決文,可見並未全部被刑事庭法官採信。
: 所以? 所以證人的證詞本來就要在經過詰問以及和其他證據比對之後才能做出正確
: 的判斷。這也是某最初在前面文章裡的註文要提出一些質疑,並且指出某些網友對
: 於告訴人的證詞提出的懷疑並非沒有道理之故。
: 性侵案的告訴人的證詞,不能夠因為她說得很可憐或看起來很可憐等等,就無條件
: 相信為真。反之,性侵案的被告抗辯,也不能因為他說得慷慨激昂聲淚俱下云云,
: 就信其為真。
檢察官起訴錯誤是會被扣分的
&
鹽湖大您有知道檢察官要讓性騷擾/性侵案被害人開口講話有多困難嗎?會誣告的
本來就可以講出一大串,不會誣告的很多是連講都不會講或叫她講就只會哭的...
: 證人的證詞,本來就要經過考驗的。
這個案子的刑事和行政裁判書很明顯是確定被解聘的被告問題比較大,質疑受害者
真的很奇怪。
: 另外,要看電影,日本的鹹豬手事件也可以看看
:
: 無端遭指認鹹豬手! 日本「癡漢」冤案多 TVBS新聞網
:
: 電車癡漢罰5萬就自由、沒犯案卻繳200萬保釋金判有罪!一部電影拍下日本司法最荒謬一
: 幕
身為被CCC開吉的PTT四隻倒楣鬼之一,我想我個人在學倫案(包括刑事與性平)調查
方面的努力,還是留著等法庭攻防戰時再作答就好了。
: 推 GameTheory9: 請問鹽湖大認為「人證」可信度高嗎?特別是飲酒餐宴 04/08 22:40
: → GameTheory9: ,幾杯下肚之後,是否可能增加記憶褪色、混淆、誤植 04/08 22:40
: → GameTheory9: 的可能性?若真有證人存在的話。 04/08 22:40
:
: 請回去查閱本案刑事判決文。判決文當中就有法官對於幾個證人之證詞的訊問,
: 以及法官對各個證詞採信予不採信的理由之解釋文(這是法官寫判決文的法定義
: 務。)
: 推 GameTheory9: 不,我問的是「您個人」的意見,不是判決書怎麼寫。 04/10 12:44
: → GameTheory9: 您個人意見如何? 04/10 12:44
: 噓 Navarro: 他的一貫招式就是顧左右而言他,什麼老共小說簡直莫名其 04/10 13:08
: → Navarro: 妙。 04/10 13:08
: 推 GameTheory9: 我也很好奇怎麼會扯到老共小說?鹽湖大是文組,還是 04/10 17:29
: → GameTheory9: 理工類科啊? 04/10 17:29
: → paladin499: 我猜是法學喔 04/10 21:52
: 推 GameTheory9: 我猜不是法學。但萬一真的是法學,我這樣算是公然侮 04/10 22:00
: → GameTheory9: 辱或侵害名譽嗎?:) 04/10 22:00
: → GameTheory9: 有沒有可能鹽湖大其實是女生?對性平委員事務較熟悉 04/10 22:05
: → GameTheory9: ,但對刑事案件實際法庭活動不熟?懂日文?平時可以 04/10 22:05
: → GameTheory9: 引經據典論事,但避免(無法)講個人見解? 04/10 22:05
: → GameTheory9: 我總覺得她其實是女性~~ 04/10 22:06
: → physicsZ: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4/10 22:27
因為調查學倫案連續被四位教授/研究員/特聘研究員開吉的倒楣鬼不覺得鹽湖大
是法律人,更不可能是刑法專長,因為法律人對於第一次當被告的法盲的建議應
該都會是人家問什麼就要好好認真回答什麼,因為刑案被告能直接拿到檢察官不
起訴處分是最省事(也最省律師費)的最好的結果了,可是鹽湖大認知中的被告的
權利「在審判過程中,對於原告提出的任何證據,被告依法本就有權限做出質疑、
反詰、提反正抗辯等防禦措施。」那是跳過檢察官偵查階段,直接就進入法官審
理的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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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tlake: 您自己冷靜去想想,這件案子被告問題比較大,"所以" 04/11 17:58
→ saltlake: 質疑受害人很奇怪? 麻煩您再認真用力看判決文,即使有 04/11 17:59
→ saltlake: 您所謂的本案被告問題比較大,承審法官就"沒有"質疑被害 04/11 17:59
→ saltlake: 人的證詞而單純完全採納? 某一直再強調的就是,司法審判 04/11 18:00
→ saltlake: 過程當中,被告質疑原告的證詞是天經地義的合法權利。 04/11 18:00
→ saltlake: 審判過程當中,法官質疑原告證詞也是分所當為,因為法官 04/11 18:00
→ saltlake: 應該是不偏不倚的裁判者。製於案外評論人士,正常的、 04/11 18:01
→ saltlake: 公允的做法,本來也該是仿效法官那樣,對於案件當事人 04/11 18:01
→ saltlake: 雙方的證詞和證物,都要持懷疑的態度去檢視,而不是因為 04/11 18:02
→ saltlake: 某一方看起來肯可憐,就逕行採納其證詞。 04/11 18:02
→ saltlake: 讓性騷擾/性侵案被害人開口講話有多困難嗎 <- 所以 04/11 18:09
→ saltlake: 檢察官"好不容易"得來的告訴人證詞,就不容質疑? 04/11 18:10
→ saltlake: 自己想想這個論述的合理性。 04/11 18:10
→ saltlake: 最後,麻煩丟掉對"本案"的愛憎,單純想一件事情: 04/11 18:10
→ saltlake: 任何案件或者性侵案件的告訴人的證詞是否無論如何 04/11 18:11
→ saltlake: 不準被質疑? 04/11 18:11
→ saltlake: 某一直以來的論點一直是:不管任何案件,不管是原告還是 04/11 18:11
→ saltlake: 還是被告還是案件中的任何證人,其證詞都可以被質疑。 04/11 18:12
推 GameTheory9: 如上面文章所述,證人證詞有偽證罪、誣告罪作為底線 04/11 20:56
→ GameTheory9: ,而被告基於不自證己罪原則,即使真有罪行卻矢口否 04/11 20:56
→ GameTheory9: 認到底,亦無法因其說謊而入罪,頂多列入犯後態度、 04/11 20:56
→ GameTheory9: 量刑因素。鹽湖大意見如何? 04/11 20:56
→ saltlake: 偽證罪和誣告罪有其要件,自己找法條和判決文或論文看 04/12 00:39
→ GameTheory9: 我上面文章不是已經貼法條給你看了?還叫我找法條文 04/12 02:18
→ GameTheory9: 章看?問你意見,卻只會丟問句出來?呃,這算惡逃嗎 04/12 02:18
→ GameTheory9: ? 04/12 02:18
→ physicsZ: c8 c8 c8 04/12 22:06
→ saltlake: GameTheory9 自己不貼文,前面織紋也只是引述判決文 04/14 04:22
→ saltlake: 且引述的地方沒有法條。前面引的判決文也沒有對於 04/14 04:23
→ saltlake: 偽證罪和誣告罪具體適用的解釋 04/14 04:23
推 GameTheory9: 鹽湖大你根本沒在看啊!我之前文章推文早就已經講過 04/14 09:27
→ GameTheory9: 偽證罪、誣告罪了,也論述過了,你現在到底在講什麼 04/14 09:27
→ GameTheory9: 啊? 04/14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