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fterPh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推文有些人對於第一作者的定義有問題 第一作者 一定要是初稿的撰寫者 這是必備條件 很多人說實際做研究的那個人 才是第一作者 這是不正確的觀念 實際做研究的人 不是當然的第一作者 有收集研究數據 跟發表結果是完全兩回事 正確的說法是 實際做研究的那個人 有優先撰寫初稿的權利 當他放棄了撰寫初稿的權利 才可以讓其他人承接這個工作 不管什麼原因 沒時間寫 或是沒打算發表論文 一旦他決定不要自己撰寫初稿 就等於是讓出了第一作者這個位置 當然 還是要列名共同作者 通常至少會是第二作者 就原PO的例子 事實上原PO應該要是第一作者 而那位助理教授 應該是第二作者 或是頂多是共同第一作者 擺第二位 因為論文初稿是原PO寫的 如果有人覺得這個準則跟你想的有出入 可去看所有期刊對於第一作者的定義 一定都有"撰寫初稿"這個項目 這是公認的 作為第一作者的基本要求 學術論文就是一種"文章" "執行研究"只是其中一個部分 一篇文章主要的撰寫人 當然要是那篇文章的第一作者 不能只用實際執行研究的角度去想論文發表這件事 私底下 大家有自己的玩法 那不是我討論的範圍 我提的是公認的學術倫理標準 我也知道在很多情況下 原PO這樣的例子會被列為第二作者 但仍需要強調一下 這並不是正確的做法 ※ 引述《claire1201 (claire)》之銘言: : 各位先進前輩好 : 想請問各位前輩,我目前在寫文章,老師最近告知文章寫好後,要讓前博後(目前已是助 : 理教授)掛第一作者,而我是第二作者。 : 我的角色是分析data並撰寫文章。初稿完全是由我完成。因為投入蠻多心力,所以知道作 : 者序有點沮喪。請教各位前輩,在這種情形下,是否適合向老師爭取與前博後共同第一作 : 者呢?該如何爭取會比較適當呢? 各位前輩在國內也有遇到此情形嗎? : 老師是同領域大頭,所以不太可以得罪老師... : 謝謝。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57377220.A.D99.html ※ 編輯: FSGuitar (42.76.182.248), 05/09/2019 12:48:49 ※ 編輯: FSGuitar (42.76.182.248), 05/09/2019 12:50:21
log100: 實際上 沒什麼準則 端看老闆覺得哪部分比較重要 05/09 12:51
log100: 你所說的準則 也只是你的看法 沒什麼對錯 05/09 12:52
g030501: 理論上是寫文章的是第一作者,但實際上不一定 05/09 13:03
claire1201: 謝謝前輩回文。這也是我以前認知的作者排序方式,至 05/09 13:07
claire1201: 少以前在讀博班時我的老師也是這樣處理。但現在了解每 05/09 13:07
claire1201: 個實驗室可能有自己的規則... 05/09 13:07
jingner: 我博班時又做又寫又投 第一卻不是我 因為醫生要升等 05/09 13:07
Callister: 作著排序現在規則很不一 取決因素很多.... 05/09 13:51
blence: 我覺得這位前博後應該也缺paper,也沒有放棄撰稿的權力 05/09 14:14
blence: 掛名的事要視實際貢獻而定,沒有所謂一體適用的準則 05/09 14:22
blence: 不過在這例子掛co-first是個不錯的安排 05/09 14:23
fanstarbucks: 原po觀念正確 05/09 14:24
Jate: 我覺得 老闆決定誰寫 誰就當第一 叫人寫又不給當 滿不厚道的 05/09 14:58
Jate: 如果那位博後要文章 那當初就叫他自己寫就好啦 05/09 15:01
physicsZ: 比較好奇,第一作者的準則已經各領域皆有共識了嗎? 05/09 16:59
physicsZ: 以前我老闆也都是讓我第一作者他掛最後的通訊作者 05/09 17:00
physicsZ: 概念上確實是誰寫第一版誰是第一作者。 05/09 17:00
physicsZ: 但國內一些學校的獎勵制度 導致 PI都是第一兼通訊 05/09 17:01
physicsZ: 確實也犧牲了 寫第一版學生的權益 05/09 17:02
physicsZ: 但也不排除 是因為學生雖然寫了第一版 卻被整個改掉 05/09 17:02
physicsZ: 因此無法 掛第一作者的可能性 05/09 17:03
physicsZ: 我想各PI 真的要確實讓有第一作者貢獻的人掛第一 05/09 17:03
physicsZ: 甚至願意分享為 共同通訊作者的氣度 05/09 17:04
drin: 我想應該分為誰擁有該研究的data,像是一個助理做完了全部 05/09 17:17
drin: 的實驗,他沒有持有該研究資料的權力,而是PI有那個權力, 05/09 17:17
drin: 而這個文章要給誰寫也是PI的權力,但寫文章的人就應該是第一 05/09 17:17
drin: 作者 05/09 17:17
hint: 感謝分享 跟我處理作者序的態度一致 05/09 17:18
hint: 敝校 第一跟通訊權重一樣 可以減少搶第一作者的狀況發生 05/09 17:19
pnas: 不同學門的第一和通訊的認知應該不一樣 有的是第一和通訊都 05/09 17:27
pnas: 是PI 有的會分第一給學生或博後 通訊一定是PI 05/09 17:27
adifdtd: 數學通常寫=投=通訊,作者照字母排。 05/09 20:05
physicsZ: 推hint大的學校 敝校也是 05/09 21:33
aquantum: 跟原po觀念相同! 05/10 04:50
u9611223: 以前博班也是這樣... 回來後發現不是,第一撰稿,但有 05/10 10:20
u9611223: 掛就要謝天謝地了。 05/10 10:20
p122607: 感覺商學院比較常這樣,有掛名就偷笑了,不會第一也不會 05/10 18:52
p122607: 通訊 05/10 18:52
u9611223: 回p大,但我不是商學院類別的...但這個領域也是這樣 05/11 09:55
zxp9505007: 寫作投回都是我 然後第二 超慘QAQ 05/11 12:22
rex0707: 曾經聽某六十多歲的老教授說:哪有學生(不管碩博)第一次 05/11 22:10
rex0707: 寫期刊就當第一作者的道理 ㄎㄎ... 05/11 22:10
rex0707: 結果回復審查意見的也是學生ㄏㄏ 05/11 22:11
Jate: 可是通常掌握最新技術的都是學生喔XD 05/11 23:14
Coly: 每個領域規則不同,不適合用自己領域的角度去討論別的領域 05/12 12:58
Coly: 的作者序。光是生科領域,生態學以及分子生物學的作者排序 05/12 12:58
Coly: 方式就天差地遠 05/12 12:58
huuban: 這位前博後可能有升等壓力又剛好是這位老師的學生? 05/12 22:38
huuban: 但是這樣好像自己的屁股應該自己擦吧XD 05/12 22:39
moewgi: 同意樓上c大,感覺大家都沒有乖乖照科技部要求去把學術倫 05/13 13:37
moewgi: 理課程上完.... 05/13 13:37
saltlake: 學術倫理課有簽到簽退... 05/13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