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LIVA: 1. 系統通訊作者信箱是否設定為老闆,需要跟老闆商量。若 08/08 13:17
→ LOLIVA: 他准許,你可以設定你。 08/08 13:17
→ LOLIVA: 2. 實質上,大家還是以手稿中的通訊作者為主。 08/08 13:18
推 physicsZ: 就共同通訊作者吧,好機會。稿件列你老闆也是通訊作者 08/08 13:25
→ physicsZ: 如果他不肯 就請他自己投稿吧... 08/08 13:25
推 drin: 實際上就是通訊作者要做投稿工作,但很多人都推給第一作者, 08/08 13:57
→ drin: 所以有的雜誌可以選擇投稿期間的通訊者,可以跟發表後不一 08/08 13:57
→ drin: 樣 08/08 13:57
→ kkshit02: 回覆樓上,我老闆同意,而且因為她同時兼校內高階主管 08/08 14:03
→ kkshit02: 信件多到常常會漏信,或是隔個幾天才處理 = = 08/08 14:03
→ kkshit02: 再加上如果有些要透過她信箱回覆editor,我覺得滿麻煩 08/08 14:03
→ kkshit02: 的... 08/08 14:03
推 gainx: 同意你就設你自己通訊作者,在title page寫co通訊 08/08 17:22
→ gainx: 雖然通常是這樣就好,但是最好還是先看一下期刊的規定照做 08/08 17:23
推 qtzbbztq: 其實大多數期刊如同一樓說的 會以論文草稿的通訊作者為 08/09 01:07
→ qtzbbztq: 主 但我也碰過一次 期刊要求通訊和投稿的一定要一樣 08/09 01:07
→ qtzbbztq: 這種情況下 我們的做法通常是老闆創帳號 帳號密碼給我們 08/09 01:07
→ qtzbbztq: 我們來投 08/09 01:08
→ physicsZ: 樓上的作法 很常見< 08/09 07:48
→ physicsZ: 但是不應該被鼓勵... 08/09 07:49
→ recorriendo: 簡單說你老闆只要"通訊作者"的名義 責任義務不關己事 08/10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