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hih (星星)
看板AfterPhD
標題Re: [討論] 辦家家酒似的創業
時間Sun Aug 18 23:46:30 2019
國外當然有這樣的行為
但是國外很強調利益迴避
台灣剛好相反 強調利益不要迴避
實際上 那些不值錢的專利當然是丟給學校去養
真正值錢的專利當然老師會自己申請
同樣的道理
那些不值錢的學術研究當然是丟給倒楣鬼去做
至於那些公司要做的產學當然要強迫學生去做
還可以威脅學生做不出來不給畢業
至於學生很有興趣會想做
拜託 碩士生領10000-8000
作外面工程師的事情 還要被老師威脅 還變相責任制
這基本的學生權利在哪邊
台灣的學生是去學校學習的 並不是廉價勞工
國外當然都有進行類似創業活動
但是國外對於相關的條文規範都相當清楚
尤其是美國的私立名校(人家可是對自己的利益抓得很牢的)
不像台灣充滿人治
※ 引述《kaubeintut (天高地遠)》之銘言:
: 不清楚你是遇到什麼狀況,但一般來說,老師要開公司多半會牽扯到專利權利金的分配,因
: 為權利金的關係,學校會有回饋,但也不排除有老師裝傻當作沒這回事,但這種就有可能會
: 被告賠償的問題。再來,股份的持有跟資金來源有很大關係,如果學校有出錢支持成立,自
: 然會有股份跟收入,但如果學校不出錢,教授要自付盈虧,若有賺錢,教授拿走也是很正常
: 。
: 但回歸最原本的問題,教授應不應該拿政府支持所開發的技術出去開公司呢?
: 早先學界大部分教授認為這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學者不該汲汲營營在賺錢,但隨著政府鼓吹
: 創業,開始越來越多人認為要學美國國開放教授創業,國外可以,為什麼台灣不行,現在開
: 始越來越多人投入。
: 我個人是認為應該要開放,一方面是政府研究補助資金越來越少,讓有錢的企業投入教授技
: 術開發,或是教授對外募資,這也是一條路。另一方面,讓有能力的老師出來把技術化為實
: 際產品,這某種程度也是一種應用型研究,蠻多學生其實很願意投入這種實用化研究,對有
: 些追求實用性研究的老師來說,這也是一種夢想實現。
: 至於您提到的學生免費勞工,這種確實應該要規範,如果要讓學生做公司的事情,應該要有
: 相對應的報酬。
: 以上一些淺見,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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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lia: 「那些不值錢的學術研究當然是丟給倒楣鬼去做」← 倒楣鬼 08/19 00:06
→ Shilia: 哭著跑開。。。 08/19 00:06
→ Shilia: 有跟CCC有關的違反刑法(ex.偽造文書)具體事證的話,真的都 08/19 00:07
→ Shilia: 可以寫檢舉函然後掛號寄給北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08/19 00:09
→ Shilia: 131號 收件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北檢會有專業的檢察 08/19 00:11
→ Shilia: 官進行分案等後續事宜的。 08/19 00:12
→ Shilia: 件行政訴訟判決書裡頭詳細示範什麼叫做CCC偽造文書的具體 08/19 00:19
→ Shilia: 證據,有需要的可以參考~ 08/19 00:19
推 Shilia: 要向北檢檢舉CCC的假發票的話,可以參考北院105年度審簡字 08/19 00:36
推 olaqe: 但是學生要求有勞保健保等等 搞到現在聘任都很複雜 08/19 09:23
→ saltlake: 付錢找找專業服務就結了。教授自己也是專業人士的一種 08/19 10:51
→ saltlake: 自己靠專業賺錢,自己專業所不及的其他專業,不知道付錢 08/19 10:52
→ saltlake: 買嗎? 08/19 10:52
推 mark0204: 08/19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