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mesChen: 有的領域會議發表本來就完全不算"發表"阿 12/10 22:27
所以才叫原發問者查清楚自己執業應該遵守的倫理規範和規則。
另外,發表包括口頭和書面,所以說規範用字需要更精準,省得治絲益棼。
※ 編輯: saltlake (114.44.192.234 臺灣), 12/11/2019 20:42:42
※ 引述《snobbery (snobbery)》之銘言:
: 我有一篇單一作者的中文survey paper(純粹文獻回顧的論文),
因為只有你一個作者所已沒有和其他共同作者商量的問題
: 這篇survey paper只有發表在臺灣一個沒有proceeding也確認過沒有版權疑慮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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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會議論文集的話,就沒有「全文」正式出版的紀錄。但是你還是在研討會上
做過口頭發表。
另外,甚麼叫做「沒有版權疑慮」?
: 當初是因為顧人情的關係所以算是寫了份讀書報告去投稿。
: 但是最近覺得這份讀書報告寫得還可以,
: 所以想把該篇論文請翻譯社翻譯成英文之後投稿至一些較次等的期刊,
: 如前所述,這篇論文沒有共同作者問題也沒有版權問題,所以可以想成是全新的稿件,
: 而我想問的是:
: 自己獨力寫完中文稿件後請翻譯社翻譯成英文稿件再投稿的行為有違反甚麼學術倫理嗎?
首先你應該要查閱擬投稿的期刊所公告的投稿須知,以了解「該期刊」的收稿規則。
也許該期刊完全不在乎你這種狀況,也許該期刊即使願意收你這種稿,但是要求你要
事先揭露這種狀況等等。這是那個期刊自己的規則,投稿人自行查閱其規則最確定。
至於你這種投稿方式有否違背甚麼學術「倫理」。
倫理有彈性的,各個主管機關和組織和個人各有各自的倫理規範。所以你應該要先
自己查詢你那篇文章將來會用在和那些機關與組織打交道上,然後查到它們所頒布的
學術倫理規範,並閱讀與理解之。
各種規範中,首先你應該先查閱你任教學校/系所所頒布的學術倫理規範,因為那是
你執業時本應遵守的規範。
其他例如科技部有頒布申請該部補研究補助案的申請人應遵守的倫理,假如你那篇文
章會用在你申請該部的研究補助上,麻煩洽詢該部確認合否該部的倫理規範。
同樣道理,假如你那篇文章會用在你升等上面,教育部已頒布該部的學術倫理規範
,你當然要遵守該規範。麻煩你洽詢該部。
等你查到你應遵守的那些規範之後,對某些條文有疑慮,才來本版貼文表示你對該
規範的疑慮和你的見解,尋求網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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