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fterPh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如果我到其他學校任教,我在原校時使用科技部(或其他校外)經費採購的設備, 能夠申請跟著帶去新的學校嗎? 我指的是那些比較小型的設備(例如筆電、資通設備、圖書),但也是列入財產清單的。 不知有換校經驗的前輩是怎麼處理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7.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596443076.A.843.html
reallove: 可以 關鍵字是「財產撥出」「財產撥入」 08/03 16:31
Ischolar: 感謝,我再研究 08/03 18:12
marsdaddy: 我有經驗,帶走一台自己計畫買的筆電,直接把設備掛在 08/03 18:48
marsdaddy: 原校要好的同事名下,一直到報廢。這不是正規的處理方 08/03 18:48
marsdaddy: 法就是了。 08/03 18:48
samadhi: 報廢不是也要繳回? 08/03 20:29
gigabyteli: 執行中可以跟老師轉移學校,執行完畢計畫的財產屬學 08/03 20:30
gigabyteli: 校,看學校是否願意轉移 08/03 20:30
hcchan: 若原校不准移轉 可以請教保管組 08/04 07:30
marsdaddy: 報廢要繳回呀,想報廢的時候送回去給原校的同事而已 08/04 09:42
samadhi: 也是 沒限制什麼時候要報廢 08/04 10:54
babu5656: 這一定要很要好的同事 不然誰要沒事掛東西沒在身邊的財 08/04 11:01
babu5656: 產 而且盤點也麻煩 08/04 11:01
Ischolar: 執行完畢不行啊,這樣真有點麻煩。謝謝各位前輩 08/04 12:07
samadhi: 盤點可以用拍照的 08/04 12:37
boddy: 還是不建議搞這些事,到新學校就重來吧! 08/04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