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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教授3|兼任者無《勞基法》保障 教育部: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 蘋果日報 12小時前 全台超過4萬兼任大專教師因「非教非勞」的特殊身份,陷血汗勞動困境,台灣高等教育 產業工會等民團近年倡議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其工作權益。對此,教育部表示 ,《勞基法》無法處理不適任兼任教師的問題,也沒有調補、代課機制,目前透過「專科 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聘任辦法」),可在制度面保障其權益。 教育部指出,勞動部在2016年9月26日預告,大專院校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 》時,各界即提出諸多衝擊校園的影響及實務窒礙難行的意見,包括兼任教師若採不定期 契約聘任,未能回應學生課程學習內涵調整需求,與聘任兼任教師的意旨不符,且《勞基 法》無法處理不適任兼任教師的問題,也沒有調補、代課機制。 教育部也指出,倘若比照《勞基法》,讓兼任教師的工資如由勞資雙方議定,非以統攝性 鐘點費支給,對兼任教師待遇權利非全然有利。教育部強調,教師和勞工因服務對象差異 ,必須在工作條件上有不同的考量,因此,以《教師法》體系規範其權益,較能符合教育 場域的特殊需要。 教育部強調,教育部依照《教師法》授權規定,2014年7月24日即發布「聘任辦法」,後 經歷兩度修正,讓兼任教師的工作權益獲得制度性保障。 至於兼任不續聘是否有申訴管道,教育部表示,各大專校院聘任教師,應以教師專業能力 、課程需要及學生受教權為主要考量,其聘期應以學期制或學年制為之,聘約期滿後,如 學校衡酌教學需要,認無聘任這類教師需求,自未予再聘任該師,此與《教師法》規範學 校非依該法或相關法律規定不得解聘、不續聘或停聘編制內專任教師,實屬殊異,因此目 前沒有修改相關辦法,納入兼任教師不續聘申訴管道的討論。 針對兼任教師薪資議題,教育部強調,依「聘任辦法」規定,兼任教師鐘點費由學校視財 務狀況訂定,但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辦法2014年施行時的金額,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給 予兼任教師的鐘點費,不得低於2014年、薪資調整後的標準。 教育部表示,為引導私立大學保障兼任教師權益,已修正「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 發展計畫要點」,自2016年起針對比照公立學校標準調升兼任教師鐘點費的私校,依其調 升前、後所生差額,核予50%補助經費,以2020年為例,共有16校比照公校調升兼任教師 鐘點費,教育部補助逾3849萬元經費。(呂晏慈/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1018/AFBSSDLWD5BAZGZ3JQMOVQI65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603031108.A.39D.html ※ 編輯: zkow (123.192.113.200 臺灣), 10/18/2020 2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