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late (iamlate)
看板AfterPhD
標題[新聞] 【興大教授怒告學生】校方高層不敢處理
時間Sun Jan 10 15:45:28 2021
中興大學去年發生教授因為課堂上與學生衝突,遭鄉民圍剿,怒告49名網友事件;
為此,校方召開協調會,學務長懇請羅老師道歉,但她堅稱沒錯,不需要低頭,校
方拿她沒辦法,一位資深教授透露:「她不只告學生,連同事也告,大家都怕惹上
她,難怪校方高層不敢處理,他們也怕啊!」
2019年12月25日的課堂衝突發生之後,因為在興大網路論壇「Dcard」以及臉書社團
引起爭議,加上該系學生串聯,擬了一份聲明稿,上書系、院以及學務處,他們強
調,羅老師不當言論,在傷口上灑鹽,S同學是患者,不應該遭受二度傷害,學生籲
請校方,要求羅師道歉,並且希望下學期更換導師。
這些訴求都很溫和,而且除了遞交書面訴求之後,也沒有什麼抗爭行動,於是學務
長、教務長、系主任請來羅老師與S同學,在沒有家長陪同下,開了一場協調會。
C同學轉述S女同學的說法:當時,三個教授圍著她施壓,主任希望她先道歉,然後
羅老師接受後,也為自己「無心的」不當言論致歉,這件事就如此私了,不要再提
什麼換掉導師之類的;S同學則認為,她是被害人,是她一學期以來幾乎每一堂課遭
受羅老師的霸凌,怎麼得她先道歉?
就為了誰先道歉的問題,成為僵局,後來教務長拜託羅老師先道歉,羅悍然拒絕,
還表示如果S同學向她道歉的態度夠誠懇,她願意大發慈悲,對於其不禮貌言行,就
慷慨的予以寬宥;調解會變成各說各話,學務長與教務長也拿羅老師沒輒。
C姓同學說,他們對自己的系、院已經沒有信心,因此向校方高層以及教育部陳情,
但校方認為,按照規定,除非系、院、校三級教評會做出懲處決定,否則,學校行
政單位對於專任教師,是沒有權力懲處的;至於教育部,則推給「大學自治」,聲
稱不便介入校內師生糾紛事件。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教授告訴記者:「這個羅老師在本校很有名,她控告學生一點
也不意外,過去,她曾為細故控告同事,雖然最後案子不成立,但被告的同仁疲於
訟累,大家都不敢惹她,或許是因為這樣,教評會委員也不想惹事,免得為自己找
來麻煩,只是,苦了這些孩子」。
最離譜的是,有些學生,明明也知道自己沒犯錯,但受到驚嚇,家長也想息事寧人
,於是由系主任黃東陽帶著,向羅老師道歉,才獲得撤告,全身而退;C姓同學不
滿的說,系主任私下也認為同學們受委屈了,但他的態度鄉愿,或許,這是他「保
護同學」的一種方式吧!C感慨的說:「這件事讓我們提前學習到社會殘酷、不公
不義的一面,也算是收穫吧」。
由於此案被告人數眾多,讓新竹市警方相當困擾,新竹市刑警大隊大隊長許忠彥說
:「到1月8日為止,警方僅傳訊20多人,最近會加快偵查腳步,40幾個被告,全部
併案函送新竹地檢署」,至於羅老師控告學生的內容、具體事證,許忠彥表示,基
於偵查不公開,他無法透露。
本刊欲透過中文系系辦公室聯絡羅老師與系主任,可是,到截稿為止,該系與黃主
任均未回應。
https://reurl.cc/Dv1q1e
-------
如果教授連同事都告就無敵了?
真的假的?
(上站次數不足)
(請好心大大代轉八卦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68.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610264730.A.8B3.html
※ 編輯: iamlate (59.126.168.248 臺灣), 01/10/2021 15:59:09
※ 編輯: iamlate (59.126.168.248 臺灣), 01/10/2021 16:01:42
推 mtcoat: 可以資深到連學校都比不敢動,有那麼厲害? 01/10 16:34
推 mtcoat: 我忘了國立大學的教師無重大過失是不能隨意解聘,所以各退 01/10 17:00
→ mtcoat: 一步好好協調吧 01/10 17:00
→ saltlake: 樓上沒抓到重點,協調要雙方都有各退一步的心態 01/10 19:25
→ saltlake: 本案教師既然一副無敵狀態,幹嘛退讓? 不合理性 01/10 19:25
→ MasterChang: 學生敢去淌渾水就不要怕被告,被告又縮了是三小。 01/10 21:11
→ MasterChang: 反正沒人知道真相,誰知道學校是不是要鬥臭那個老師? 01/10 21:12
推 pttdouble: 教授何錯之有 幾十個人都不敢告他不就實證? 01/11 08:29
→ pttdouble: 不能爭取自己合法權益? 01/11 08:30
→ gawyfish: 不敢告=教授沒錯 邏輯? 01/11 09:13
推 boddy: 這本是羅老師跟當事人之間的事,旁邊學生喊燒謾罵,被告了 01/11 09:29
→ boddy: 不就是...? 01/11 09:29
推 gawyfish: 被告=有錯,不敢告=有錯? 01/11 10:00
→ moewgi: 警局和法院,去幾次就熟了,沒那麼可怕 01/11 13:01
→ moewgi: 我們這邊同事吉來吉去,也沒有無敵啊,台灣人見吉就怕, 01/11 13:08
→ moewgi: 是缺乏法律方面的日常教育吧 01/11 13:08
推 pttdouble: 所以他錯哪邊? 01/11 13:59
推 gawyfish: 回樓上,根據內文,該導師有"無心的"不當言論。 01/11 15:23
→ gawyfish: 至於對、錯,等法院判了才有結果。 01/11 15:23
→ cwind07: 國立大學只要升等過就無敵了 學生要嘛就是互告沒得玩愛的 01/11 23:44
→ cwind07: 教育 用社會人士尺度 學生太屁被教訓也好 01/11 23:45
推 Ischolar: 建議先去Google看看老師的事蹟。同情學生的遭遇 01/12 08:24
→ cwind07: 老師可能有問題 反正就是同社會尺度 要就上法院 或抗爭 01/12 11:20
→ cwind07: 沒得愛的教育學生為大了 這就是我的意思 沒要偏誰 01/12 11:22
推 Ischolar: 你可是說學生屁孩呢,還說沒偏? 01/14 18:53
→ Ischolar: 法律是一回事,學校要怎麼處理是另一回事 01/14 18:55
→ cwind07: 學生被告不就是太屁不然怎會被告,以為老師會包容 01/14 20:28
推 pttdouble: 所以那個教授錯哪邊 快點講快點告啊 笑死 01/15 09:27
→ gawyfish: 笑死有點危險,怕~~ 01/15 11:01
→ perceval: 基本上是對憂鬱症同學的歧視言論 01/16 12:14
→ moewgi: 據說是性別歧視加患者歧視 01/1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