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adlus: 這是「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07/07 21:43
→ deadlus: 所以大專生研究計畫不算(因為不是「專題」研究計畫) 07/07 21:44
→ deadlus: 但的確文字可更精確 07/07 21:45
→ deadlus: 另外第二款不但沒有對海歸不友善,反而是優待海歸 07/07 21:47
→ deadlus: 因為如果別人一生一次,但優待申請過的海歸再一次 07/07 21:48
→ lovewa: 樓上說的第二點更為優待是針對那些已經在台灣有教職,後 07/08 01:35
→ lovewa: 來又出國訪問、交換等等,時間超過一年返國者。但一開始就 07/08 01:35
→ lovewa: 在國外的海外學子或博後,他們因未曾擔任過科技部計畫的主 07/08 01:35
→ lovewa: 持人,應無法享有這豁免,這點對譬如申請2030的應屆畢業 07/08 01:35
→ lovewa: 生很傷吧。 07/08 01:35
→ deadlus: 你的邏輯很奇怪。你的意思是如果洋博(或洋博後) 07/08 08:09
→ deadlus: 若曾申請計畫但沒過,便喪失之後隨到隨審的機會 07/08 08:11
→ deadlus: 但你沒想過土博(或土博後)若曾申請沒過,也是一樣啊? 07/08 08:13
→ deadlus: 洋博沒過就說不友善,那土博沒過就友善?y 07/08 08:14
→ lovewa: 抱歉,我只是對照第二款說明去比較,這結果確實對土博也 07/08 10:01
→ lovewa: 很不友善,我無意區分土博或洋博的狀況,若造成不快請見 07/08 10:01
→ lovewa: 諒 07/08 10:01
→ saltlake: 一開始就在國外的回國拿到研究職的人,適用第一款規定 07/08 11:55
→ saltlake: 得以隨審方式提出申請,不就已經解決了? 07/08 11:56
→ saltlake: 這種人在國內任職若干年後被挖腳到國外任教或研究 07/08 11:58
→ saltlake: 那些人後來又被挖角回國,就適用第二款規定 07/08 11:58
→ saltlake: 但注意這時候這種人以不適用第一款規定 07/08 11:59
→ saltlake: 新進人員隨到隨審的優惠是給「新進人員」 07/08 11:59
→ saltlake: 第一款是一般理解的新進人員,第二款是給出去又回來的 07/08 12:00
→ saltlake: 特殊新進人員 07/08 12:00
推 youzi1114: 這種只有一次的就是要你不能亂丟阿,不然每個人都丟丟 07/08 18:04
→ youzi1114: 看 07/08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