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訊/資策會指高虹安違反學術倫理 「雷同比例近8成」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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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長王美花及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10/5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接受立委賴瑞隆質
詢,就高虹安侵犯資策會智慧財產權一事提出回答。(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日前被爆博士論文涉抄襲資策會任職期間報告,資策會執行長卓政
宏5日在立院備詢時回應,經兩次比對後,高虹安博士論文與報告雷同近8成,且沒做到引
用出處,違反學術倫理。資策會會主張著作權,後續跟高虹安協調,也不排除採取法律途
徑。
立委陳亭妃5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指出,高虹安去美國拿公費出差兼攻讀博士有無
報備?對此,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表示,這個案件高虹安未報備也沒說明,但因為當時也
沒有前例,所以資策會沒有相關規範,「以職場倫理來說有問題。」
對於高虹安博士論文爭議,卓政宏表示表示,高虹安博碩士論文,資策會做過兩次比對,
雷同篇幅逾8成。而學術著作最重要是要標示出處,比例這麼高,一定要有宣示是受到某
計畫支持,這點高虹安論文沒做到,違反學術倫理。這個論文的確是有不當,但是跟授權
無關。
卓政宏表示,研究計畫結束之後,該內容著作權屬於資策會,學術論文引用要明示出處。
特別是有受到資助的話,要明白表示受到某計畫資助。會就這件事跟高虹安委員做協調。
後續也會主張資策會的著作權利,並尋求法律途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5/2352003.htm
高虹安論文爆引用資策會期刊!律師證:絕無8成雷同
編輯 黃潔文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0/05 22:32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05 22:32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身陷論文抄襲、學歷風波,風波越演越烈。今(5)早資策
會執行長在立院備詢,坦言高虹安當初在資策會任職期間,領全薪出國念書,卻沒報備,
且博士論文更引用資策會報告超過8成。對此,高虹安委託律師事務所內律師強調,論文
「絕無」8成以上與該期刊論文雷同的可能,並符合《著作權法》規定。
眾勤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俊穎提出法律意見,他依《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
、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指出,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撰寫基於研究目的,在合理範圍之內,引用資策會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應符合前述規定。
另高虹安論文引述資策會期刊部份,黃俊穎指出,完全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一來其
博士論文撰寫是基於研究目的,屬合理使用範圍,且她所引用資策會的期刊論文,也是高
虹安本人作為第一作者,具有最大原創性,並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人格權,其博士論
文應無侵害資策會著作財產權之虞。
第一、高虹安博論全為原創,且經口試及格,符合辛辛那提大學論文規定及博士標準;
113頁的博士論文中,高於資策會期間發表的期刊論文單篇僅有6頁,依比例絕無具有8成
以上與該期刊論文的雷同可能。
第二、依據《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高虹安博論撰寫是基於研究目的,在合理範圍,且
是引用資社會以公開發表的著作,符合規定。
第三、根據《著作權法》第65條第1項及同法第65條第2項,高虹安使用自己在資策會期間
發表的國外期刊,為非營利性目的,且引用篇幅與博論全文相比,比例極低。
第四、高虹安為其資策會期刊論文的第一作者,具有最大的原創性,依《著作權法》享有
著作人格權。
律師認為,高虹安的博土論文為非營利性質之原創著作,並基於學術研究之目的,於必要
合理範圍內合理使用資策會期刊論文,所以高虹安博士論文應無侵害資策會著作財產權之
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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