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meTheory9: 慣例? 09/03 13:14
推 julikeet79: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慣例三小,我以前闖紅燈沒被抓, 09/03 16:51
→ julikeet79: 之後也可以? 09/03 16:51
推 julikeet79: 羅教授 做人的基本禮貌要有,拿別人東西投稿 要先經別 09/03 16:54
→ julikeet79: 人同意。 09/03 16:54
推 carpfish: 我很好奇,根據新聞,轉投研討會老師掛1,原生掛2,學弟掛3, 09/03 19:21
→ carpfish: 這樣不行嗎?原來學生也是有掛上去?還是領域不同文化不同 09/03 19:22
→ cawang: 是原本學生一開始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09/03 19:26
推 carpfish: 所以有問題的地方是冒名簽名這件事? 09/03 19:27
推 hota: 傳LINE和張女討論作者排名問題~如果張女不同意可以撤搞? 09/03 19:35
→ hota: 看不懂為何說沒有告知@@" 09/03 19:35
推 GameTheory9: 1. 畢業論文著作權是A生獨有,指導教授未經A生同意擅 09/03 19:45
→ GameTheory9: 自指示B生修改投稿,且教授及B生都掛名作者,共同侵 09/03 19:45
→ GameTheory9: 害A生的著作權。 09/03 19:45
→ GameTheory9: 2. 偽造A生簽名,造成被害A生著作權及法律上利益受侵 09/03 19:45
→ GameTheory9: 害,構成刑法271條第1項偽造文書罪。 09/03 19:45
→ GameTheory9: (註) 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 09/03 19:45
→ GameTheory9: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09/03 19:45
推 CuLiZn56: 虧大了,請律師,還打輸,連對方的律師費和賠償,至少3 09/03 19:48
→ CuLiZn56: 0萬了 09/03 19:48
推 GameTheory9: 只要沒有實際參與論文撰寫或實驗,對這篇論文沒有實 09/03 19:49
→ GameTheory9: 質貢獻,就不可以掛名;一旦掛名,即使其他作者同意 09/03 19:49
→ GameTheory9: 也是違反學術倫理。是這樣嗎? 09/03 19:49
推 mark0204: 台中地院112智訴第6號刑事判決,智附民第20號刑事判決 09/03 21:38
→ mark0204: 該案論罪科刑法條著作權法第92條,刑法第210,216條 09/03 21:49
→ emitter: 如果演算法是老師給的,模擬跟文字老師自己重寫? 09/04 17:06
推 soend: 好奇想問,畢業論文著作權算是a生獨有嗎?因為指導老師一定 09/04 22:47
→ soend: 有修改過,並且有用實驗室的資源,應該著作權算是各一半嗎 09/04 22:47
→ soend: ? 09/04 22:47
推 limingche: 回應樓上,目前法律的認定就是a獨有。不管學生用了多少 09/05 18:23
→ limingche: 誰實驗室的資源,或者老師改寫了多少比例,都是a獨有 09/05 18:23
→ emitter: 看起來以後不宜直接幫學生改太多 09/05 18:39
→ blence: 論文可以學paper要求加註老師與研究室的貢獻 09/06 07:47
推 vensent: 說實在一堆教授都這樣幹阿 09/08 09:21
→ mark0204: 好險我遇到的教授都是會跟作者或學生先喬好 09/08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