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perhome: 我覺得只要有收費 即便沒營利也要規範 61.219.106.193 04/03 14:20
→ freshguy: 我也這麼認為 但是管理者不知道怎麼想的 36.225.59.251 04/03 14:29
→ RedLover1009: 有收費就要規範,誰會說自己有營利220.135.118.162 04/03 14:50
推 shiaoyan: 我也覺得算 111.246.56.208 04/03 15:31
推 nekojun: 目前那幾篇我們還在討論是否算盈利廣告 49.217.204.40 04/03 15:42
推 nekojun: 文 49.217.204.40 04/03 15:42
→ vosking: 若是費用不均,各式說不出原因的謎樣費 114.136.169.47 04/03 18:21
→ vosking: 用都是不允許的,場地費也不可能只讓揪 114.136.169.47 04/03 18:22
→ vosking: 團者分吧?除非太誇張 114.136.169.47 04/03 18:22
推 iLeyaSin365: 不然, 要求辦聯誼活動者 收取的費 42.78.240.25 04/03 18:48
→ iLeyaSin365: 用依照程度與性質在一定範圍內, 如 42.78.240.25 04/03 18:48
→ iLeyaSin365: 果超過就算盈利廣告。 42.78.240.25 04/03 18:48
→ vosking: 同意,像我們都會揪桌遊活動,目的是同 114.136.255.70 04/03 22:36
→ vosking: 樂而已 114.136.255.70 04/03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