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nti-ram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店名:吃飽無罪燒肉店 二、地點:汀州路三段,現已搬到羅斯福路四段頂呱呱旁 三、時間:2010/2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請簡明扼要填寫〕 新聞:文章代碼(AID): #1E1LDaGh (Anti-ramp)   吃飽無罪燒肉店使用生鏽烤網被我拍到將照片放在網路上 對我提「加重誹謗」告訴,說那是沒洗乾淨的烤肉醬並非生鏽 五、事實經過: 去年二月我在吃飽無罪燒肉店與公司同事(約20人)聚會用餐 因為我本人去餐廳吃飯都習慣拍照,意外在該店使用並拍到生鏽烤網 本著商家開店辛苦應只是特例,並未公開生鏽烤網照片 去年四月看到一篇譏諷「指稱店家使用生鏽烤網的網友」是網路丐幫 故將生鏽烤網照片放上食記讓人公評 被該店家提告、出庭辯論 店家指稱那是烤肉醬,還說我的照片不是在他店內拍的 我將當天所有照片原始檔呈交檢方,證明烤網背景的確在該店 檢方認定,不論烤網黑色點狀物是鏽斑或烤肉醬 餐廳都應提供乾淨衛生的飲食用具,我的說法有照片為證 且我在同一篇文章內有提到食材的正面觀感,不構成誹謗罪。 我稱店家使用生鏽烤網獲不起訴處分 代表這間店的確漠視消費者健康,不檢討自己的過錯、不道歉!! 還想碰運氣用提告來暗扣!! 硬說是烤肉醬就算了,居然說我在別間店拍的硬指在他家 他們會不知道他們家的裝潢跟烤網? 店家說自從我發了文章讓他們生意下滑,現在歇業 事實上是搬到地段更好、租金更高的羅斯福路上繼續開業 此店用盡各種方式來打壓我看到且公佈的真相 我吃過這麼多間餐廳,吃飽無罪榮登我心中非好店的第一名!!! 店家在使用生鏽烤網後用司法恫嚇抑制消費者有圖有真相的證詞 我的部落格也出現許多相似IP的留言暗示或明示要我撤下文章 這些IP相似的留言還說我與「丐幫的阿燦」一起抹黑吃飽無罪 (阿燦是以前「吃飽無罪」、「狠生氣」的員工,現在中和開角亭燒肉 只要是PTT雙和板友、只要是飽板板友,幾乎沒人不認識阿燦 可能對吃飽無罪而言,阿燦自立門戶的行為就是與他對立 但不能因為身為資深雙和板、飽板板友的我去吃過角亭 就說我跟角亭的老闆一起抹黑他) 所以我也對留言者提出誹謗告訴了,七月底開偵查庭。 六、備註: 檢方將我以公然污辱起訴,因為我在另一篇日記裡感嘆: 「我在這個社會生活著,我從來不會沒有理由就去攻擊別人 但卻有很多人為了一些利益或自私,去藉由傷害他人獲得好處 這些蟑螂為什麼會不斷擾亂人間? 就是因為每個人都只敢裝作視而不見、才把這些蟑螂養得又肥又囂張」 我蟑螂指的是「為了利益與自私、傷害他人獲得好處」的不特定對象 並非直指任何特定對象。 但這段話卻被原告斷章取義為: 「這些蟑螂」是直指店家生鏽烤網的圖,也就是「影射」使用生鏽烤網的店家 (咦?原告當初不是說我這張照片是在別家拍的嗎?XD~且我也並未「直指」) 我當初並未針對這部份做辯論,因此被檢方起訴,I don't care繼續打官司吧! 若我因遭到不公平的打壓,卻因對社會現象心情抒發而被起訴 當然要為爭取我的言論自由抗爭到底。 然而媒體報導這則新聞時,只將我因公然污辱起訴這件事放大 「店家使用生鏽烤網不檢討,提告後失敗」這件事卻被模糊掉 只怪我當初心直口快讓店家有抓我把柄的機會 我當初放生鏽烤網照就是要讓大家知道這間店做了什麼事 卻因自己的心情抒發模糊了當初的訴求 媒體報導偏頗這樣的後果我不怪原告,是我自己的行為模糊了這件事的焦點 這間店算不算非好店,大家自己心中都有答案了!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     ◤ |    ヽ     ▂▃▄▃▂ 回戰文 疾如    ˙███████▃▄  火 ◇ 風  發廢文 繁如   ˙●ノ    ヽ   ●◇ ◇● 挑釁文 嗆如    ___ ●    ● █◣   山◇林 宅在家不動如  ◢█ ██  ( _●_) ミ 彡   甲斐の熊-aova ◢▇▇▊    |∪|  ◣_█◢◢ ◤、 http://aova.pixnet.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8.204 ※ 編輯: aova 來自: 114.42.238.204 (07/08 23:00)
Raist:檢方沒錯阿 你以為不指名道姓就不用負責任了嗎? 店家的作為 07/08 23:50
Raist:是一回事 你自己的作為又是另一回事 罵人不代表比較對 07/08 23:50
Raist:再者 你也可以拿對方罵你的言論反告對方 剛好抵銷 >< 07/08 23:53
sggs:重點應該是烤網沒洗乾淨還敢告人吧… 07/09 00:05
iceblue11:這就叫惱羞成怒嗎? 07/09 00:10
aova:一樓 店家沒罵我 我也沒罵店家啊 你在講什麼啊 07/09 00:53
aova:我也沒怪檢方啊 一樓你沒看清楚就噓我的原因可以講清楚嗎 07/09 00:54
chiaolin:可能他沒看懂吧 07/09 02:05
katelin:加油! 07/09 02:53
falltrace:http://blog.udn.com/rich3112/3916762 這篇看了很火 07/09 05:26
falltrace:哪位專業一點並想紅的記者可以抄這篇呀...XD 07/09 05:28
falltrace:我說的是A大這篇 07/09 05:28
acrylic:原PO拍拍 一樓本來言論就屬於比較強烈一點的人 別介意 07/09 09:57
KuoJ:原PO日記裡感嘆,那段話.....其實還滿值得深思的~ 07/09 12:12
KuoJ:有些人確實是那樣,不然也不會常聽到,人善被人欺~這類說法了 07/09 12:13
koroson:支持 你做的對 07/09 17:52
gmoz:支持原po! 不用理一樓沒差 07/09 18:56
piglife: 07/09 19:11
minoru04:有閱讀障礙的人真多 07/09 19:21
Hisakawa:支持原po 07/09 19:27
potatofat:加油 一樓的也是~ 07/09 21:40
aova:謝謝!! 07/09 23:32
ncvfog:加油~~~ 07/10 00:56
chouyihen:原po加油!!!!!支持你 07/10 01:26
ILoveDanny: 07/10 09:24
EchoesAct3:絕對不會去這家店吃 07/10 10:34
ilsyz123:完全不懂一樓再講什麼 07/10 13:06
ilsyz123: 在 07/10 13:07
FirstAngel:推原PO 加油 07/10 16:26
ttnakafzcm:看到我綽號嚇到XD 我也是阿燦 07/10 17:26
bbbing:一樓急著跳出來挨打了_A_ 07/10 18:24
carotene:..他好久沒出來了.. 07/10 20:01
shrines:無論如何那是可受公評之事~既然網子有問題~提出質疑正確 07/10 21:20
trombone:有閱讀障礙的人真多 07/11 00:08
ajang:有閱讀障礙的人真多 07/11 00:21
waisalder:加油 挺你 07/11 00:33
Hambowbow:全篇只看到你一面之詞 生鏽的圖呢? 不起訴的處分書呢? 07/11 01:54
Hambowbow:起訴書倒是不必了 想看生鏽的網子圖片 07/11 01:59
pikaq:我說真的~ 食記最好不要亂寫... 07/11 02:13
pikaq:我指的亂寫~ 是指任何"具體"的負面評論~ 已經好幾次聽說被告 07/11 02:14
bluehiei:生鏽網子照片不是就PO在原PO的網誌裡~ 07/11 04:29
howerd11:期待判決 就不要被店家告倒 07/11 08:52
falltrace:幫貼上圖http://ppt.cc/gtGl 07/11 09:04
falltrace:圖出自#1BkxCbaV (EatToDie) 07/11 09:05
falltrace:另外不懂howerd11的噓文點... 07/11 09:06
falltrace:光是看到上面我有貼的那篇網誌就讓人想告了 07/11 09:06
Deltaguita:假設一下 如果醫生拿生鏽的手術刀幫你開刀 你會? 07/11 09:21
Deltaguita:所以兩位h兄 就別噓囉~ 07/11 09:22
becometoo:噓啥啊,點一下網誌就有圖了,手指也生鏽了嗎? 07/11 10:20
fullfeather:原PO加油 不要輸給惡質店家 07/11 12:24
p3:加油~ 07/11 12:26
korsg:我看是店家派人來護航 原po別怕 07/11 13:39
piglife: 07/11 13:40
sungu:看照片覺得超可怕的...... 07/11 13:43
kenick:圖來了 怎麼不說話? 07/11 14:33
aova:我有附新聞的文章代碼 電視都報我不起訴了還說我一面之詞 XD 07/11 15:55
aova:謝謝大家的鼓勵 我會加油的:D 07/11 16:00
katelin:有真相 推 07/11 17:11
hereiam:推原PO 這個社會就是需要你這種正義之士!! 07/11 18:36
kenick:兩個H先生~ 圖都來了 人呢?? 07/11 18:40
kuoyung:嗯!有閱讀障礙的人真多? 07/11 20:14
superprada:加油 07/11 23:59
dnei:H11在各地都在引戰 別跟他認真了 07/12 13:00
bencheming:告死他~XD 07/12 14:38
osbike:推一下, 支持原po 07/12 16:10
Li2009:原PO加油,支持妳~ 07/12 17:15
aova:http://aova.pixnet.net/blog/post/29460521 不起訴書 07/12 19:45
kone514:噗判決書出來了看來有人現在臉很腫~ 07/12 19:58
licht:證據都拿出來了,某幾樓要不要出來道個歉啊w 07/12 21:09
bbbing:"我不噓的話你會貼嗎,還不快感謝我"(設計對白 07/12 22:30
gigi030507:"我不說的話 你會貼嗎 還不快謝主龍恩"(誤) 07/12 22:33
Dovelpc:我以前在隔壁經營過火鍋店 完全不敢領教吃飽無罪的態度 07/12 23:14
silentalice:原PO加油 07/13 00:23
yspen:打臉了 啪拍啪拍啪拍啪拍唉啪拍啪拍啪啪拍啪啪拍唉拍拍啪拍 07/13 10:27
HatsuneMZK:管他生鏽還烤肉醬 看圖烤肉架就是個髒阿... 07/13 17:57
HatsuneMZK:承認烤肉架沒洗乾淨也不會減少負面印象吧 支持原PO 07/13 17:58
V6WOLF:不知道用烤肉網打臉會不會留下印子!!!啪啪啪啪啪!!! 07/14 02:19
V6WOLF:開心阿~~看到那種想用提告來請吃河蟹的店家告不成就爽!!! 07/14 02:24
V6WOLF:原PO加油!! 07/14 02:25
dnsb:原po加油!! 07/15 22:03
saniyan:原po加油!!!支持你 07/17 21:02
jerrysu74:=======================幫推========================= 07/18 00:33
HSNUBJ:單純覺得店家這樣處理事情的態度很不可取... 07/19 08:13
shemie:早就貼不起訴處分書出來了 還是某樓不知道這就算判決 07/19 14:03
nonwash:某樓不是閱讀障礙就是店家派來的人吧 07/27 16:13
aboutman:加油! 08/15 03:42
Ruri0306:還好有上來做功課...月底同學會決定去別家= =b 08/21 01:00
cwatz:幫推 原波加油! 10/11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