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tstan: 免錢的可以 要錢的會衍生問題 11/16 19:03
→ greg7575: 全都禁。跟錢扯上關係很麻煩 11/16 19:24
推 jhcleader: 刪了文不知道內容,所以轉讓了啥? 11/16 20:12
→ justoncetime: 同一樓,要是聲稱轉讓照用或一號多賣? 11/16 20:43
推 A1101166: 轉讓感覺容易衍生太多紛爭 轉兩手以上呢...有的吵了 11/16 21:46
→ mathrew: 同一樓,但是為了擔心太多紛爭,全禁最單純 11/16 21:49
→ david0426: 然後我剛剛去回收桶撈了一下原本文章 應該是沒啥大問題 11/16 22:36
→ david0426: 基本上這種贈品應該是有寫不可轉賣的 我個人傾向不開放 11/16 22:37
→ david0426: 不然會有觸法嫌疑 11/16 22:37
推 s83106: 全禁比較好 11/16 22:57
→ cck196h: 是贈品嗎? 11/17 00:35
→ cck196h: 那還是禁吧 11/17 00:35
推 atrix: 不然規定要轉讓送出的直接把序號po出來在某偏置頂文裡,誰 11/17 01:15
→ atrix: 搶到就用。 11/17 01:15
→ atrix: 順便提升防毒版的回流率。 11/17 01:16
→ fatstan: 前面有篇合購"一人兩年" 就是要轉買的 11/17 07:06
噓 saimeitetsu: 我覺得贈送可以,如果轉讓禁止,不如合購也都禁止 11/17 08:27
→ asdf456: 我是贊成開放啦。 11/17 08:57
→ asdf456: 合購也有可能有人五人份收七人錢之類的。 11/17 08:58
→ asdf456: 以我的為例。上面也沒贈品不得轉售的字眼。 11/17 08:59
→ asdf456: 廠商也可能把市售品綁在一起來當贈品處理啊 11/17 09:01
推 Kreen: 同一樓,免錢的可以,要錢的不行。 11/17 10:05
推 KevinYu0504: 我認為只要不牽涉到金錢,沒有理由禁止。 11/17 10:59
推 Klauhal: 贈品可以轉讓但不能有對價關係 11/18 09:31
推 cck196h: 看來贈品在這版不能轉賣應該有共識了 11/18 15:41
→ cck196h: 那合購呢?要辦投票? 11/18 15:42
→ skycat2216: 合購不變 11/18 18:22
→ skycat2216: 投票部分也只需要投罰則就好 11/18 18:22
→ fatstan: 假合購 部分記得要規範 11/18 19:04
→ skycat2216: 了解 11/19 11:47
噓 love11234: 完全不懂防毒 但是為何轉讓不能 合購可以? 11/20 12:46
→ love11234: 合購也是有涉及現金交易啊 一視同仁好不好 頗呵 11/20 12:47
→ love11234: 合購變不變為什麼是你決定 11/20 12:47
推 atrix: 抱歉抱歉,樓上不懂中文的不小心放出來 11/20 13:25
噓 asdf456: 不贊成樓上的就不懂中文?真是科科 11/20 15:11
推 atrix: 第一句:這文不就是來討論轉讓的問題?版主就說弄錯定義了, 11/20 20:09
→ atrix: 所以大家來討論,要罵這句也應該是原文罵 11/20 20:09
→ atrix: 第三句:合購變不變版主一個人決定?大家來這裡推心酸的? 11/20 20:14
→ skycat2216: 鑒於David已經處理了,我覺得還沒有桶的必要 11/22 07:36
→ skycat2216: 而且在有足夠證據前桶會比上一篇難纏許多 11/22 07:37
→ fatstan: 規則要明訂 授權類型 購買來源(要有截圖) 11/22 08:27
→ fatstan: 這部分罰則也要訂出跟加重 11/22 08:32
→ fatstan: 最後 我還看到有徵完刪回文的 11/22 08:34
→ fatstan: 麻煩加強管理(規則) 11/22 08:36
推 NDubz: 唉 還是禁止合購吧 明顯的套利最後事主出來說 11/22 09:39
→ NDubz: 序號有對應人數說好5台的變3台被抓到當沒事?賺價差當沒事? 11/22 09:40
→ fatstan: 徵個15台就可以整除賺價差 11/22 12:23
→ skycat2216: 如果增加要求在合購完後貼上購買憑證的版規可以嗎? 11/22 16:01
→ fatstan: 基本上沒用 資料都在對方那邊 就算給假的也難以區分 11/22 19:09
→ fatstan: 禁合購對版主比較好 金錢糾紛最後走法律途徑是很麻煩的 11/22 21:03
→ fatstan: 有個方式就是開個置底合購專區 全以回文方式進行 11/22 21:19
→ skycat2216: 我想不出來差異在哪裏,先去買鹹酥雞吃 11/22 21:26
→ skycat2216: 確保腦袋能運轉 11/22 21:26
→ fatstan: 集中管理你會比較方便 剩下叫他們自己站內信 11/22 21:34
→ fatstan: 讓他們自己保存證據 免得你還要幫忙舉證 11/22 21:35
→ fatstan: 還可以防有人偷改投刪證據 11/22 21:40
→ fatstan: 不過你可能需要定期刪除舊回文 11/22 21:44
→ fatstan: 更正 回文改推文 11/23 06:32
→ skycat2216: 這下就有差異了 11/23 12:46
→ skycat2216: 雖然我置底鍵壞掉都會變成M文 11/23 12:46
→ fatstan: 記得強制規定 違反規則直接桶 11/23 17:13
→ skycat2216: 好 11/24 13:10
→ skycat2216: 不過可能到晚上我才會發起投票 11/24 13:11